「第二巨貪」陳滿雄夫婦自泰引渡回中國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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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巨貪」陳滿雄夫婦自泰引渡回中國
2008-11-21 10:21 中港台時間|11-20 21: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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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1日電)被稱為中國「第二巨貪」的陳滿雄、陳秋園20日從泰國引渡回中國。陳氏夫婦1995年夥同銀行職員共同非法挪用人民幣約4.2億元,案發後潛逃至泰國。

星島環球網表示,陳氏夫婦涉貪金額之大,僅次於前廣東開平中銀支行行長余振東等人涉案的人民幣40億元。

據廣東省中山市中級法院判決書顯示,陳氏夫婦1993年10月至1995年間在葡京賭場豪賭而欠下巨額賭債,兩人於是勾結中國銀行中山分行職員,挪用銀行資金48筆共4億1515萬餘元。

判決書指稱,儘管陳氏夫婦「只」拿了884萬元潛逃泰國,但兩人在境內境外的財富仍很驚人。檢察機關引渡二陳回國時,一同扣押他們位於泰國曼谷、清邁和大陸的一大批財物。

報導並轉述新華網消息稱,陳氏夫婦2000年被泰國警方逮捕,並以非法入境等罪名判刑,兩人在2002年12月被臨時引渡回中國受審。2005年,廣東省高級法院終審判處陳氏夫婦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四年。

陳氏夫婦2006年被送回泰國繼續服刑。2008年8月,泰國法院最終裁定將陳氏夫婦引渡回中國,是中國根據「中泰引渡條約」辦理的第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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