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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修宪案未违宪 紧张气氛缓
2012-07-13 19:10 中港台时间|07-13 19: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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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憬屏曼谷13日专电)泰国宪法法庭今天裁决,执政党为泰党提出的修宪案没有违反宪法,因为没有证据显示,修宪案有意图要推翻君主立宪政体。修宪得以进行,红衫军暂缓抗议行动,紧张气氛解除。

宪法法庭认为,指控修宪案有意图推翻君主立宪政体,只是一种推测。

为泰党(Pheu Thai Party)提出的修宪草案拟修改宪法第291条,目的在成立修宪大会后,进一步全面修改宪法。反对派向宪法法庭提出指控,认为为泰党修宪案违反宪法第68条保护君主立宪政体的规定,有推翻君主立宪制度的意图。

宪法法庭指出,修改宪法第291条草案中清楚说明,要废除目前的宪法,但不会变动统治制度。2007年宪法通过全民公投,若这部宪法要被废除,也必须再举办另一个公投决定。

不过,宪法法庭也强调,修宪可以继续进行,但是必须符合宪法,修改有问题的宪法条文。因此,宪法法庭驳回反对党的5项反对修宪案的诉求。

宪法法庭也指出,根据宪法第68条规定,法庭有任务中止修宪案。

支持修改宪法的红衫军聚集在宪法法庭前,听到法庭的裁决后,他们爆出欢呼声。有红衫军支持者甚至表示,宪法法庭担心全国各地的红衫军再到曼谷示威,才作出这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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