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国情院干员传涉入伪文件案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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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韩国情院干员传涉入伪文件案
2014-03-08 10:35 中港台时间|03-08 11:0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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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3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8日专电)有关伪造首尔市公务员间谍证据事件调查工作,由于涉案中国大陆籍脱北者金某试图自杀,并留下遗书指自己拿了南韩国家情报院的钱,伪造大陆至北韩出入境文件,令案情更复杂。

南韩“中央日报”今天报导,南韩检察总长金镇太昨天指示,必须查明所有疑点,检方已禁止4名与伪造文件有牵连的国家情报院职员出国。如果查明国情院职员确实主动要求伪造文件或者明知文件是伪造仍予以默认,将涉嫌违反“国家安保法”。

报导指出,为南韩国情院提供造假证据文件的61岁金某留给总统朴槿惠、在野党代表金汉吉和安哲秀、搜查队和自己儿子的遗书内容于昨天曝光。

金某在给儿子的遗书中表示,“国家情报院还有钱没付,包括2个月的工资600万韩元,资料造假费用1000万韩元。”“拿到这些钱后你不要花,这些钱不是干净的,可以起诉国情院,要求赔偿,应该可以的。”

据报导,金某之前接受检方调查时曾陈述称,“国情院知道我给他们的文件是伪造文书,并给了我一笔钱作报酬。”金某提供的以中国三合海关名义开具的公文是在首尔市公务员刘禹城(译音,中国名为刘家刚,34岁)涉嫌间谍罪一案的上诉审判中,被提交到法庭的3个证据文件之一。

报导指出,金某在遗书中对朴槿惠总统说,“现在的国情院是‘国假院(国家造假院)’”,敦促总统进行国情院改革。

据报导,对此,国情院反驳称,“根本不知道(金某)伪造文件的事实”,“伪造事件发生后,曾询问金某是否伪造了文件,他说,‘愿意亲自来韩国向检方说明文件的真实性’”。

对于1000万韩元的性质,国情院坚称,“我们相信以三合海关名义开具的公文是真的官方文件,才向法院提交了文件,开具文件的费用已经付给金某”,“与遗书中说的1000万韩元造假文件制作费完全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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