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玉兰二审拟不开庭 重要证据不准律师查阅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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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玉兰二审拟不开庭 重要证据不准律师查阅
2009-03-11 08:59 中港台时间|03-10 20:1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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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3月1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报导)被以妨害公务罪一审判刑两年的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的辩护人日前收到法院通知,称将书面审理她的上诉,律师对法院在拒绝出示主要证据的情况下二审不开庭处理表示质疑和抗议。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进入二审程序,她的代理律师日前收到法院通知不会开庭审理,要他们尽快呈交书面辩护词;与此同时律师要求审阅一审重要证据──关于所谓倪玉兰打警察的录像,却遭到法院的无理拒绝。辩护律师刘巍周二告诉本台:“ 我一直认为那光盘是最有力的证据,只要播放我们就知道有没有踢警察,罪与非罪就是很明了的事情,但是现在法院明确不会给我们看。昨天法官告诉我是因政法委的干涉。”

倪玉兰一案在多次延期后,12月中法院突然宣布一审开庭,在没有辩护律师,只有一名家人获准旁听的情况下进行,而公诉方指控倪玉兰打警察的重要证据,现场的录像并没有在庭上播出,所有证人也没有出庭接受质证。开庭两天后便迅速有了一审判决。

据悉被告律师已经提交律师建议书要求二审开庭,以及公诉方出示重要证据。倪玉兰的另一位律师李方平说:“这个案件我们认为不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所以必须公开审理。”

任职法律工作近二十年的倪玉兰,02年因协助被拆迁户维权早公安毒打至双腿残废,她就此酷刑上访申诉时又被以妨碍公务罪判刑一年,出狱后专注维权活动,协助各种利益被侵害群体争取权利,过程中屡次遭拘押殴打。08年4月倪玉兰在抵抗对自家房子的强拆过程中被公安抓到派出所,其后更被以踢打警察的指控刑事拘留,其后被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批捕。

据反映,被以打警察为理由送看守所的倪玉兰当时伤痕累累,辩护律师李方平周二告诉记者:“倪玉兰本人陈述,刚进看守所的时候他是遍体鳞伤,看守所拒绝接收,在各方参与下在医院验伤。但这个验伤情况整个案卷没有附录。”

倪玉兰的丈夫董学勤认为妻子经历的是发生在京城的躲猫猫事件,公检法违法并蓄意构陷以打压维权人士,他呼吁社会关注冤案发展:“云南的躲猫猫就是警察说谎编的,倪玉兰的案件也是警察自编自演的丑剧,本身是警察从家里把她绑架到公安机关,又被构陷她踢警察,一审法院不许辩护人,不许公民旁听,不准公民旁听,没有证人到庭接受质证,包括列我为证人都不让我到庭,还不让倪玉兰做法庭陈述。政法委领导的公检法在迫害倪玉兰。”(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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