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叩随到医疗行为 台卫生署:触法不可行 | 大紀元

随叩随到医疗行为 台卫生署:触法不可行
2009-04-05 20:20 中港台时间|04-05 07:30 更新

【大..;4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 5日电)医疗业者刊登广告,声称旗下所有医护人员“随叩随到”。卫生署医事处处长石崇良今天指出,依据相关法令规定,医护人员若“随叩随到”,这样的医疗行为是触法,且不可行的。

最新一期“台湾医界”刊登一则广告,业者声称旗下拥有阵容坚强的整形雷射溶脂医疗团队,只要一通电话,所有医护人员“随叩随到”,全部到位。

对于这则广告,石崇良研判应是针对医疗院所,也就是针对诊所和医院所做的广告。不过,石崇良指出,依照相关法令规定,所有的医师必须在固定的医疗院所执业,即便是要到其他医疗场所进行医疗行为,也必须向地方卫生主管机关完成报备支援的程序。

石崇良表示,若是医师到其他非医疗场合进行医疗行为,例如饭店、公司行号或是住家,更是不被允许的。

此外,石崇良强调,即使医师申请到其他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被支援的医疗机构也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例如牙科诊所不得从事整形外科等的医疗行为。

石崇良认为,前述广告所言医师“随叩随到”的情形是触法的,这样的医疗行为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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