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二度審判前總統本‧阿里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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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二度審判前總統本‧阿里
2011-07-04 21:23 中港台時間|07-04 21: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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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 美國之音華盛頓報導) 突尼斯的一家法庭針對前總統本‧阿里被指控犯下持有毒品和武器罪進行審判。

這是突尼斯在這位前領導人流亡沙特阿拉伯以來的第二次審判。今年1月,突尼斯舉行大規模的示威活動,抗議他的23年統治。本‧阿里的律師星期一說,對本‧阿里的審判不公平,隨後律師離開了聽審。在短暫休庭後,審判在他們缺席的情況下繼續進行。

上個月,在本‧阿里的一個總統官邸發現了珠寶和公共資金後,法庭對這位前領導人及妻子萊拉進行了缺席審判,指控他們犯有挪用公款和其他罪行。他們還分別被判處35年監禁。本‧阿里對判決進行譴責,稱這是“對公正的嘲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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