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聖經.啟示錄》(六十一)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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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世界末日
正解《聖經.啟示錄》(六十一)
2011-08-06 14:46 中港台時間|08-04 23: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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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原文】

11:03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11:04 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

【解封解讀】

「身穿毛衣」屬意像普通人一樣。

「傳道1260天」就是這兩人出來傳道到其被殺害這段時間就是1260天,不多一天,也絕不少一天。這段時間也正是約翰行使丈量教徒權柄的42個月,也就是世界末日從開始到結束的42個月。有些人可能會把這個時間與中華民族在大陸逃亡的那1260天聯繫起來,其實沒什麼聯繫,是兩件獨立的事情,只不過定下的時間都是1260天而已。

上帝要成的事是通過亞伯拉罕和摩西兩人傳出來的,因為兩人世人才知道上帝創造萬物並安排了人類歷史,上帝與人有約定,末日審判時上帝將按約定進行審判,於是才有了猶太教。所以亞伯拉罕和摩西兩人就是上帝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台。

「世界之主」指地上世界之主,指耶穌。耶穌是上帝屬意讓他來做未來新天地的地上之王的。耶穌說自己是上帝之子,是來完善上帝要成的事的,所以《啟示錄》寫道「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亞伯拉罕和摩西兩人來在耶穌之前,所以就是立在世界之主前面的兩個燈台。他們三人都是為了完成上帝要成的事而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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