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緬擬簽協定 14天免簽證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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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緬擬簽協定 14天免簽證
2013-10-22 20:14 中港台時間|11-06 14: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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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曼谷22日專電)泰國內閣今天通過外交部提案,擬與緬甸簽署互免公民簽證協定,雙方國民入境停留不超過14天,可以不必申請簽證。

泰國總理府(Government House)聲明指出,泰緬簽署協定後互免簽證才會生效,協定簽署日期還未確定。

泰國政府發言人提拉(Teerat Ratanasevi)表示,泰國將指定23個機場執行免簽證計畫,經由陸路通關的旅客不能適用免簽。

協定簽署後,泰國或緬甸都可以取消這項免簽協定,但必須透過各自的外交部提前60天通知。

總理府聲明也指出,如果因安全或衛生因素決定取消協定,必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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