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一派出所副所長涉嫌強姦14歲女生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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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一派出所副所長涉嫌強姦14歲女生
吳凱琳
2014-04-29 17:10 中港台時間|04-30 12: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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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4月29日訊】陝西寶雞一派出所副所長李某因涉嫌強姦罪,於2013年11月22日被批捕。目前,該案已開庭審理。

據大陸媒體報導,李某系寶雞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陵原派出所原副所長,案發時35歲,2013年下旬,李某利用網絡聊天平台認識14歲初二女生小雪(化名)。

網聊一個多月後,李某約小雪出去喝酒。2013年10月26日下午2時,李某駕駛私家車在某購物中心買了紅酒、鍋巴、薯條等食物來到小雪補習就讀的金台區一學校門前接小雪,之後他們一同來到渭濱區經二路壹號大院停車場。

小雪稱,當時她和李某在車後排座位上聊天喝酒,喝完一瓶紅酒後,她就感到昏昏欲睡、神志不清。隨後,她感覺到有人脫她的內衣、褲子,感到下身一陣疼痛……。此後,她恍惚間感到有人幫她穿上了衣服,等她再次醒來時,李某把她送回了補習班。

事發後,恐懼的小雪向家人隱瞞了當天的遭遇,只是當晚在網上聊天將可能被強姦一事告訴了她要好的同學。該同學告訴小雪趕緊買避孕藥吃,以免懷孕。此事讓小雪感覺很是屈辱,心情非常壓抑,決定第二天離家出走,去到西安「散心」。

發現小雪失蹤後,小雪的母親在小雪的書包裡發現了避孕藥,後通過小雪的同學小芸(化名)才知道事情的經過,在小芸的幫助下,2013年10月28日小雪母親從西安接回了她的女兒並第一時間報了警。

目前,經DNA鑑定,警方已確認小雪內褲上提取到的精斑確為李某本人。

2014年3月25日,該案一審第一次開庭時,李某當庭否認其對小雪實施強姦。目前,補充偵查在進行中。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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