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派出所副所长涉嫌强奸14岁女生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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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派出所副所长涉嫌强奸14岁女生
吴凯琳
2014-04-29 17:10 中港台时间|04-30 12: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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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4年04月29日讯】陕西宝鸡一派出所副所长李某因涉嫌强奸罪,于2013年11月22日被批捕。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

据大陆媒体报导,李某系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陵原派出所原副所长,案发时35岁,2013年下旬,李某利用网络聊天平台认识14岁初二女生小雪(化名)。

网聊一个多月后,李某约小雪出去喝酒。2013年10月26日下午2时,李某驾驶私家车在某购物中心买了红酒、锅巴、薯条等食物来到小雪补习就读的金台区一学校门前接小雪,之后他们一同来到渭滨区经二路壹号大院停车场。

小雪称,当时她和李某在车后排座位上聊天喝酒,喝完一瓶红酒后,她就感到昏昏欲睡、神志不清。随后,她感觉到有人脱她的内衣、裤子,感到下身一阵疼痛……。此后,她恍惚间感到有人帮她穿上了衣服,等她再次醒来时,李某把她送回了补习班。

事发后,恐惧的小雪向家人隐瞒了当天的遭遇,只是当晚在网上聊天将可能被强奸一事告诉了她要好的同学。该同学告诉小雪赶紧买避孕药吃,以免怀孕。此事让小雪感觉很是屈辱,心情非常压抑,决定第二天离家出走,去到西安“散心”。

发现小雪失踪后,小雪的母亲在小雪的书包里发现了避孕药,后通过小雪的同学小芸(化名)才知道事情的经过,在小芸的帮助下,2013年10月28日小雪母亲从西安接回了她的女儿并第一时间报了警。

目前,经DNA鉴定,警方已确认小雪内裤上提取到的精斑确为李某本人。

2014年3月25日,该案一审第一次开庭时,李某当庭否认其对小雪实施强奸。目前,补充侦查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吴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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