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年間,徽郡天旱,太守祈雨,但幾天後仍是晴空萬里。有人作十七字詩(俗稱「三句半」)諷嘲:
太守出禱雨,
萬民皆喜悅;
昨夜推窗看,
--見月!
太守得知此事後,命令將那人捕來重打十八大板,後說:「你能再作十七字詩,就饒恕你,否則要用大刑。」
那人應聲道:
作詩十七字,
被責一十八;
若上萬言書,
--打殺!
太守只得將他釋放了。@
責任編輯:林芳宇
明正德年間,徽郡天旱,太守祈雨,但幾天後仍是晴空萬里。有人作十七字詩(俗稱「三句半」)諷嘲:
太守出禱雨,
萬民皆喜悅;
昨夜推窗看,
--見月!
太守得知此事後,命令將那人捕來重打十八大板,後說:「你能再作十七字詩,就饒恕你,否則要用大刑。」
那人應聲道:
作詩十七字,
被責一十八;
若上萬言書,
--打殺!
太守只得將他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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