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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議員提H1B改革法案 包含對雇主三個要求
美議員提H1B改革法案 包含對雇主三個要求
圖為2024年1月14日,聯邦眾議員奇普·羅伊(Chip Roy,共和黨/德克薩斯州)在一次活動中發表講話。(Madalina Vasiliu/英文大紀元)
2026-06-25 11:24 中港台時間|06-25 12: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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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6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編譯報導)美國聯邦眾議員奇普·羅伊(Chip Roy,德克薩斯州共和黨籍)近日就H-1B簽證提出了一項法案,其中包含一項要求:該簽證申請人(即雇主)必須正式聲明他們近期沒有計劃裁減與H-1B申請職位屬於同一職類的美國員工。

根據1998年《美國競爭力與勞動力改善法》(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and Workforce Improvement Act, ACWIA),高度依賴H-1B的企業(H-1B-dependent employers)以及曾被認定嚴重違規的雇主不得裁減美國員工。如今,新的提案將這個規定擴大到所有申請H-1B簽證的企業。

提案旨在從本質上穩定美國勞動力市場,為美國工人帶來新的透明度。

根據該提案,如果一家公司申請H-1B簽證,該公司需承諾,從事同類工作的美國工人在未來12個月內不會被解僱。

羅伊在一份聲明中表示,「H-1B簽證在其近40年的歷史中一直被濫用,雇主藉此經常性地將STEM領域的美國工人邊緣化、進行裁員、壓低其工資,同時以勞動力『短缺』為由僱用廉價的外國勞動力。

聲明表示,「現在是結束這種基於抽籤的制度的時候了」,建立一個新的制度,以績效為優先、落實實質工資標準,同時將美國白領工作者「置於首位」。

該法案是在共和黨籍眾議員伊萊·克萊恩(Eli Crane,亞利桑那州)提出的法案基礎上制定的,旨在徹底改革H-1B簽證計劃。

該法案要求H-1B簽證申請人必須保證:
1. 過去12個月沒有進行裁減過同職類的美國員工;
2. 不打算在未來12個月內裁減同職類的美國員工;
3. 僱用外籍勞工不會對美國工人產生負面影響。

根據該提案,勞工部(DOL)部長將被授權調查投訴,並對違規公司處以每次違規10萬美元的罰款,也可能禁止其申請H-1B簽證長達10年。

美國移民改革聯盟(Federation for American Immigration Reform, FAIR)政府關係主任喬·查塔姆(Joe Chatham)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幾十年來,H-1B簽證計劃一直被濫用,導致美國公民失業,取而代之的是廉價的外國勞動力。」

他表示,「羅伊議員提出的《美國白領工人就業法案》(American White-Collar Worker Jobs Act)對於解決這一濫用問題至關重要,該法案將收緊H-1B簽證的要求,優先考慮高薪職位,並賦予美國工人追究企業責任的權利。」

他還表示,「FAIR敦促國會迅速行動,通過這項至關重要的法案,保護美國工人,阻止廉價外國勞動力湧入,破壞美國人的就業市場。」

根據該提案,除了對違規的H-1B簽證申請人處以罰款外,因H-1B簽證工人而失業的美國人也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羅伊的提案還要求H-1B簽證對不同的國家實行名額限制。

傳統上,H-1B簽證名額沒有依照申請人的國籍設定不同配額(per-country cap)。H-1B的年度名額包括一般名額65,000個,美國碩士以上學位名額20,000個,合計每年約85,000個新名額。印度、中國、台灣、日本、加拿大等國家的申請人原則上都按照相同的抽籤規則在同一個H-1B配額池中競爭。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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