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年间,徽郡天旱,太守祈雨,但几天后仍是晴空万里。有人作十七字诗(俗称“三句半”)讽嘲:
太守出祷雨,
万民皆喜悦;
昨夜推窗看,
--见月!
太守得知此事后,命令将那人捕来重打十八大板,后说:“你能再作十七字诗,就饶恕你,否则要用大刑。”
那人应声道:
作诗十七字,
被责一十八;
若上万言书,
--打杀!
太守只得将他释放了。@
责任编辑:林芳宇
明正德年间,徽郡天旱,太守祈雨,但几天后仍是晴空万里。有人作十七字诗(俗称“三句半”)讽嘲:
太守出祷雨,
万民皆喜悦;
昨夜推窗看,
--见月!
太守得知此事后,命令将那人捕来重打十八大板,后说:“你能再作十七字诗,就饶恕你,否则要用大刑。”
那人应声道:
作诗十七字,
被责一十八;
若上万言书,
--打杀!
太守只得将他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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