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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烏蘭察布前市委書記貪1600萬獲刑15年
內蒙烏蘭察布前市委書記貪1600萬獲刑15年
日前,中共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委前書記王學豐(正廳級)被判刑15年。(Getty Images/大紀元合成)
2018-01-16 18:58 中港台時間|01-16 19: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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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委前書記王學豐(正廳級)被判刑15年,其被指受賄16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王學豐被指控在任杭錦旗旗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違規處置國有資產,低價轉讓探礦權,造成國有權益損失特別重大等;王還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和調整、企業經營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收受1600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因此,王學豐「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數罪併罰,其被判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王學豐曾任鄂爾多斯市杭錦旗旗長、旗委書記,鄂爾多斯市委宣傳部部長,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區委書記,烏蘭察布市市長、烏蘭察布市委書記等職。

王學豐的搭檔、烏蘭察布市長陶淑菊於2016年4月落馬。2016年9月,時任烏蘭察布市委書記的王學豐和巴彥淖爾市市委書記何永林同日落馬,直接被立案偵查。

2017年8月,鄂爾多斯市政協前主席王鳳山落馬。王鳳山被指是王學豐窩案的一部分,兩人都曾是鄂爾多斯市市委常委,並先後擔任該市的市委宣傳部部長。

內蒙古是中共江派前常委劉雲山的發跡之地,其曾在此地任職20餘年,擁有龐大的關係網。有消息稱,劉雲山家族在內蒙古掌控了相當多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包括煤礦、鉬礦等等。

中共十八大以來,內蒙古有3名省部級官員和逾20名地廳級官員落馬。而這些落馬官員中有多名被指與劉雲山有關聯,包括前烏蘭察布市市長陶淑菊、內蒙古前統戰部部長王素毅等。

據海外媒體報導,王素毅與劉雲山關係密切,兩人在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有交集。劉雲山曾於2010年為王素毅題詞,祝賀他由巴彥淖爾市委書記升任內蒙古統戰部部長。

陶淑菊的大靠山被指是曾任赤峰市委書記的劉雲山。陶淑菊曾任赤峰市常委、宣傳部部長,其在任職期間曾主導媒體誹謗法輪功,製造多起假新聞。

此外,海外明慧網曾報導,王學豐與何永林在職期間都參與迫害法輪功,為得到升遷,利用職務之便,在其任職的所在地推動進一步升級對法輪功的迫害。#

責任編輯: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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