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廳官王永江受審 涉嫌受賄逾千萬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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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廳官王永江受審 涉嫌受賄逾千萬
山東廳官王永江受審 涉嫌受賄逾千萬
3月28日,山东廳官王永江出庭受审。( 大紀元合成)
2018-03-29 05:09 中港台時間|03-29 18:4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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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3月29日訊】中共山東省菏澤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王永江日前受審,其被指控受賄逾千萬元。

據山東省高級法院官方微信3月28日消息,當天淄博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王永江受賄案。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7年,王永江利用擔任菏澤市單縣政府副縣長、代縣長、縣長、中共單縣縣委書記、菏澤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手續辦理、政府扶持資金兌付、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042萬餘元。

在具體案情方面,對王永江的指控達19項。如2009年至2017年,王永江為單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土地競標、協調建設局恢復施工、規劃審批、協調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2007年至2017年,王永江在北京齊魯飯店、辦公室等地,先後17次收受該公司董事長時某某給予的人民幣104萬元、美金2萬元、價值21.3833萬元的金條5塊,共計折合人民幣138萬餘元。

2016年至2017年,王永江利用擔任中共菏澤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趙王河上游生態公園工程建設指揮部指揮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天津某創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項目推進等方面提供幫助。2017年,王永江在菏澤市中銀大廈等地,先後兩次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某給予的人民幣25萬元。

據報導,王永江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此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現年61歲的王永江,2006年12月任單縣縣委書記;2010年12月,任菏澤市委常委、單縣縣委書記;2011年12月,任菏澤市委常委、宣傳部長;2017年6月30日,落馬。

除了受賄,官方在2017年9月的通報中還指,王永江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搞錢色交易等。

另據明慧網報導,王永江對單縣迫害法輪功學員負有責任。王永江任單縣縣委書記期間,該縣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2人被非法判刑、10人被非法勞教,還有幾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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