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日要為暴行負法律責任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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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日要為暴行負法律責任
2005-08-26 14:5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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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6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南韓政府指,日本到今日仍須為以往「不人道罪行」負上法律責任,料會掀起新一輪韓日外交糾紛。

南韓總理辦公室今日發表聲明,指南韓雖然已於1965年跟日本簽訂關係正常化條約,但條約沒有觸及日本為殖民統治暴行賠償的問題。

聲明指:「關係正常化條約未有解決諸如慰安婦等不人道罪行的問題,當年日本政府和軍隊都涉及此事。日本的法律責任仍在。」總理辦公室指會透過外交途徑解決此事,並會將這問題交升至國際層面。

日本回應時重申,所有問題已透過1965年的條約解決了,日本亦已提供援助處理了有關的人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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