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項新法將上路 台經建會籲台商分散市場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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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多項新法將上路 台經建會籲台商分散市場
2007-12-15 16:22 中港台時間|12-15 03: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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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5日報導】(中央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五日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中國將在2008年 1月實施「勞動合同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外商企業所得稅由原優惠稅率 15%提升至新稅率 25%,將大幅升高台商的生產成本,現在應是台商分散市場,並考慮回台投資時機,

經建會表示,台商近期最受矚目議題就是中國將在2008年 1月將實施「勞動合同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對台商將造成不小衝擊,政府相當關注。

首先在勞動合同法部分,經建會表示,1994年中國實施「勞動法」其實已規定僱主與勞動者須訂定勞動合同,但實際上,此一規定並未落實執行,這次訂定勞動合同法,對廠商在勞動契約訂定、資遣費、大量解僱勞工、人力派遣,甚至競業禁止等,均有明確規定。

較重要規定包括強制僱主簽訂勞動合同,僱主自僱用勞工之日起 1個月內,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超過一個月不滿 1年內,若未訂立勞動合同者,應對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僱主滿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者,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至於在資遣費方面,條文規定勞動者遭資遣時,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工作6個月以上不滿1年,按1年計算;工作不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經建會分析,近年中國勞工需求大量增加,但一胎化政策使得年輕勞動供給不似以往充沛,有些地方甚至還發生嚴重缺工的現象,未來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將有利於素質較高的勞工。

至於對企業影響方面,經建會認為,體質健全的企業大多已按照類似勞動合同法的標準實施,即使用人成本增加,影響不至太大,但對於體質弱且勞力密集企業則衝擊不小。

此外,經建會指出,中國也將在2008年 1月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外商企業所得稅由原優惠稅率15%提升至新稅率25%,再加上實施勞動合同法及工資、用地及能源價格不斷攀升,降低出口退稅、限縮加工貿易等政策下,這些都大幅升高台商的生產成本。

經建會強調,現在應是台商分散市場,並考慮回台投資的時機,目前政府已成立「促進台商回台投資專案小組」作為台商投資資訊提供、投資機會開發、投資優惠適用指導及投資障礙排除等窗口,希望台商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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