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專家籲勿出口電擊棒等至迫害人權國家 | 大紀元
大紀元
人權專家籲勿出口電擊棒等至迫害人權國家
2007-04-19 09:39 中港台時間|04-18 20:45 更新
人氣 2

【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志翔日內瓦十八日專電)人權組織指稱美國、德國、台灣等國,生產或提供可用於「酷刑」的「兩用」裝備;聯合國人權專家呼籲禁止出口電擊棒、電擊槍等裝備到嚴重迫害人權的國家。

聯合國酷刑問題專家諾瓦克在第四次人權理事會中提出了以上呼籲。他告訴各國政府,電擊武器絕不應出口至任何有可能被用於酷刑的國家。

「日內瓦人權論壇」引用「國際特赦組織」研究報導,美國、德國、台灣、南韓、南非、以色列、法國及巴西等國,從事電擊武器的製造及供應。

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四十七國的八百五十六家公司,涉及「殺傷力較低」的裝備的製造及銷售。這些裝備可替代一般武器,但其中有許多可輕易作為酷刑工具。

目前許多國家的治安機構使用電擊武器,諾瓦克也承認,如在逮捕犯人或鎮壓監獄暴動時,使用電擊武器比傳統火器對生命的威脅較低。

但他立即指出,出口電擊武器到實施酷刑的國家,意謂了在審訊時,它們可能會被作為酷刑工具。

國際特赦組織並指出,全球有幾十個國家進行電擊酷刑。

歐洲聯盟於二零零五年通過規定,嚴格管制會造成殘酷或非人道待遇或處罰的貨品,並於去年七月三十一日實施,但管制表並未涵蓋許多電擊設備。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