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由之家〕要求審判〔金正日〕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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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自由之家〕要求審判〔金正日〕
2007-05-21 19:06 中港台時間|05-21 06:1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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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據中廣新聞報導)美國人權團體〔自由之家〕要求把北韓領袖〔金正日〕,送到國際法庭審判。

〔自由之家〕副總幹事〔梅利亞〕說,〔金正日〕在北韓實施極權統治,設立勞改營關押政治犯,這等於犯下大屠殺,應該把他送到〔國際犯罪法庭〕受審。

雖然〔金正日〕犯下重大罪行,但審判他並不容易,因為美國不參與〔國際犯罪法庭〕審判。根據2002年〔國際犯罪法庭〕條約,任何人只要在2002年以後犯下人類大屠殺罪行,就可以交由〔國際犯罪法庭〕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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