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院維持對楊在新參與絕食的行政處罰 | 大紀元
大紀元
北海中院維持對楊在新參與絕食的行政處罰
黃琦
2008-02-04 24:09 中港台時間|02-03 11:16 更新
人氣 1

【大紀元2月4日訊】(六四天網廣西訊)今天中午,著名維權人士楊在新先生致電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廣西北海市中級法院維持合浦縣公安局對楊在新處罰行政。

據楊在新先生介紹,我在今天上午收到廣西北海市中級法院行政裁定書(2008)北行復議字第1號,維持合浦縣公安局對我的行政處罰。該處罰是因我於 2006年初因參與高律師抗暴絕食運動後,合浦縣公安局搜查我的新電腦,以電腦內有有害信息為由,對我進行警告並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據楊在新先生介紹,當時公安做出行政處罰的目的,是為了阻止他在2006年北京兩會之時,前往北京與高律師匯合。
(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