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1婦女機場為家 睡了1個月終被請走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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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1婦女機場為家 睡了1個月終被請走
2009-05-14 09:09 中港台時間|05-13 20: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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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13日專電)一名中年婦女,在多倫多皮爾森機場(Pearson Airport)睡了1個月後,今天終被警方請走。

多倫多地區皮爾郡(Peel Region)警方今天表示,該名年紀約40多歲的婦女,1個月來,天天拖著1件行李,出現在機場,晚上也睡在那裡。機場工作人員早就發現此一情形,但今天才通知警方處理。

警方趕到並與該名婦女交談後,婦女自願離開機場,沒有發生任何事件。警方表示,根據他們與婦女交談的過程,他們並未發覺婦女有任何精神上的問題。警方還給了該名婦女一張巴士票,讓她離去。

皮爾郡警方表示,雖然多倫多皮爾森機場24小時開放,隨時都有旅客進出,但畢竟不可以將機場當家來住。

皮爾森機場發言人凱雅(Trish Krale)表示,有人在機場睡覺,對機場而言,是司空見慣之事,故上述婦女一開始以機場為家時,管理單位也未太在意,但一住就是一個月,似乎也十分罕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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