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安全小常识 你会对药品过敏吗?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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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安全小常识 你会对药品过敏吗?
2010-08-19 09:24 中港台时间|08-19 11:43 更新

Q:药品过敏的典型症状有哪些?

A:可能引起过敏的药品很多,其症状主要包括急性的过敏反应(如:血压降低、呼吸急促、气喘等),或皮肤疹、皮肤炎、肾炎,乃至于会致命的过敏性休克等。一般急性的过敏反应可能停药后就消失,如为必要使用的药品,可使用抗组织胺、类固醇等药品预防。

Q:药品过敏是否停药就会消失?

A:轻微的药品过敏可能停药就会消失,如皮肤起红疹。但有些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立即处置以免危及生命,如过敏性休克及史帝文.强生症候群(Steven-Johnson syndrome),会波及许多器官,也可能会持续恶化。

Q:民众如何知道自己对什么药品过敏?

A:民众应记录自己服用药品的药名、药量,当服用药品后或在服用药品期间身体发生不适的症状如:皮肤炎、皮肤疹或其他反应等,应寻求专业人员的协助,以了解是否是药品引起之过敏反应。◇
资料来源:《用药安全手册600题医药常识快问快答中华景康药学基金会(http://www.ckf.org.tw)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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