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警察与私家侦探联手盗卖公民私隐大赚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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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警察与私家侦探联手盗卖公民私隐大赚
吴凯琳
2013-10-18 21:34 中港台时间|10-19 21: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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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3年10月18日讯】一个警察,一个私家侦探联手盗卖公民个人信息,一个凭借警察的身份轻松获取公民的个人私隐资料并将其卖给私家侦探,私家侦探再将这些资料转手盗卖,一条信息可获利数千。

据大陆媒体报导,安徽警察将公安内联网上涉及公民户籍、酒店住宿登记、银行户口及手机通话记录等个人私隐资料以每条30至100元人民币不等的价格卖给私家侦探,私家侦探再将这些资料转手盗卖,一条信息可获利数千。

阜阳市公安局蔡姓警察经常将自己掌握的公民隐私资料以每条30至1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张姓女性私家侦探。

据悉,张自2009年起以“商务调查”的名义,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信息共43,399条,去年4月20日,张某被抓获,在案件审理期间,张某退缴违法所得2.2万余元。张某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蔡与张同时被逮捕归案。

据了解,蔡去年3月主动联络调查公司并展开合作:一条个人信息售价30至40元,酒店住宿的信息100元以下,车辆信息每条价格30至60元。

张表示,她取得信息后,再高价卖给其他行家,而其他行家会再加价将资料转手盗卖,盗卖一条信息可获利上千元,部分信息被炒卖到四五千元,以案中逾4万项资料计,相关交易已形成强大利益网络。

还有一名孙姓女子表示,2010年,她在男友借钱后不还并不知其去向的情况下,找到合肥一家调查公司帮忙,不久就根据调查公司提供的信息成功找到了男友。最后,孙自己也成立了一家调查公司,靠买卖他人私隐牟利。

刑事律师刘晓原17日向大陆媒体表示,非法获得个人信息罪主要是针对拿这些信息牟利者,若个人购买使用,只涉民事侵权,不涉刑事犯罪。刘表示,公安以安全为由搜集了大量酒店住宿记录等资料,应有相关法律加以规范使用。

(责任编辑:吴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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