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轮功难民申请者获韩国滞留资格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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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轮功难民申请者获韩国滞留资格
文龙韩国首尔
2013-07-05 15:44 中港台时间|07-05 15: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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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3年07月05日讯】(大..;记者文龙韩国首尔报导)两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日前在韩国获得合法滞留资格,他们此前的难民申请曾被法务部否决。有分析认为,他们能获得合法滞留资格,与韩国新政府的人权政策渐趋改善以及中共局势变化不无关系。

韩国法务部难民认证协议会日前做出决定,允许这两名法轮功学员在韩国“人道滞留”。这两人来韩国后曾经提出难民申请,但被法务部否决。其中一人K某被关押在保护所22个月,2013年7月3日解除保护,获得释放。

一般而言,非法滞留者一旦被关押至保护所,将随时有强制遣返的可能。被关押近两年的K某最终获释并得到合法滞留资格,这种事例并不多见。

K某说,在保护所期间,“听说了海外的各国政要,包括美国国会议员、欧洲议会副议长,还有很多人权团体对我的呼吁和支援,我特别感动。我觉得这个世界有很多正义的力量,给了我很大的期望,减轻了我的压力。所以特别感谢他们对我的声援和支持。”

韩国《难民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出台,据悉,《难民法》赋予难民申请者多项具体的人道主义援助,并且规定政府禁止遣返难民申请者。对此,K某说:“我对韩国的期待没有令我失望。”,他说:“我觉得在民主国家、在这个社会上,正义的力量还是特别大的。”

K某表示:“最大的心愿是包括韩国政府在内,全世界所有国家的正义力量,共同来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

韩国法轮大法佛学会发言人、法学博士吴世烈表示,过去李明博执政期间,韩国在法轮功难民保护方面采取很落后的人权政策,导致10名法轮功难民申请者被遣返中国。相比之下,朴槿惠新政府赋予人道滞留资格,对此表示欢迎。并期待韩国政府对人权,特别是法轮功难民人权政策会有更进一步的改善。

有证据显示,滞留韩国的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在难民申请及行政诉讼期间,中共当局多次插手干预。但是随着时局的变化,特别是自从王立军事件之后,江泽民、周永康等镇压法轮功的元凶正在快速失势,他们对国际社会的渗透和威胁逐渐消亡。

(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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