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售票员性侵犯男乘客中国大陆无法论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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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售票员性侵犯男乘客中国大陆无法论罪
2002-11-26 17:1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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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26日讯】(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电)中国大陆一辆从山东烟台开往福建的长途卧铺汽车,传出男乘客遭徐姓男售票员性侵犯事件,目前加害人已被温州警方拘留,但是当地律师表示,中国大陆刑法没有对﹁男人强奸男人﹂的明文规定,这起事件触及法律空白、不能按强奸罪论处。

北京法制日报引述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分局民警的说明指出,青岛市一名田姓企业主在十一月十九日搭上前往温州的长途卧铺汽车,当时徐姓售票员就曾对他动手动脚,并当场遭到田某斥责,然而夜间汽车开到江苏连云港附近时,徐某竟再次对熟睡中的田某性侵犯。

二十日当天,长途车到达温州下站,田某随即拨打电话报警,瓯海公安分局南白象派出所民警接获通报后,迅速前往拦住长途客车,并将徐姓售票员拘捕。

经过警方盘查,徐姓售票员是福建省福鼎市人,他向警方坦承自己一见到田某就产生好感,加上在烟台发车前喝了些酒,因为控制不住自己,才做出不轨之事。

对此,温州警方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徐某实施治安拘留,然而在场的律师徐宏图却表示,中国大陆刑法没有﹁男人强奸男人﹂和﹁女人强奸男人﹂的明文规定,因此此事不能按强奸罪论处,这起事件已经触及中国大陆法律的空白地带,相关法律还有待完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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