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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青海两正厅级官员因受贿罪被逮捕
广东、青海两正厅级官员因受贿罪被逮捕
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前副部长黄强(图)、青海省检察院前党组副书记贾小刚被逮捕。(大..;合成)
2020-12-11 21:17 中港台时间|12-11 21: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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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20年12月11日讯】日前,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前副部长黄强(正厅级),青海省检察院前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正厅级),均因受贿罪被逮捕。

12月11日,中共最高检察院官方微信通报披露上述消息,但未透露黄强、贾小刚具体受贿情况。

现年59岁的黄强,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中共共青团湛江市委副书记、徐闻县委书记、湛江市委常委、秘书长,及阳江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行政学院院长,云浮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2012年又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4年任梅州市委书记,2015年兼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6年7月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6日落马,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强在2014年至2016年任职梅州市委书记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责任,被“追.!国际”列入追查名单。

现年53岁的贾小刚曾长期在中共最高检察院任职,历任中共最高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官员、副处级官员、检察处处长。2007年10月起,贾小刚任中共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2018年12月起,任中共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22日被调查,贾小刚任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

贾小刚在任中共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期间,明慧网文章《中共对要求国家赔偿的恐惧》曾点名贾小刚。该文章认为,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法院采取不受理或不作为、不开庭、不质证的手段,包庇行凶单位和人员;政法委、“610”更是从中干预,曝露出中共面对受害者家人要求国家赔偿的恐惧。#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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