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记者批评中共被判颠覆罪两年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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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记者批评中共被判颠覆罪两年刑
2006-07-13 20:35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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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7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健辉香港十三日电)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今天透露,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因在海外网站发表中共腐败的文章,而于今天上午被贵州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刑两年,李元龙当庭提出上诉。

民运中心指出,四十六岁的李元龙是去年九月二十九日在“毕节日报”被北京安全局人员带走的,法庭今天的判决指他在海外网站发表的“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及“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四篇文章是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及颠覆国家。

民运中心说,李元龙的“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文章指江苏人丁玉珍在一百零三岁被中共招纳入党是显示中共“外强中干,信心严重不足”,而他在“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文章则是批评一位人士在其入党申请书上的“从思想上加入了共产党”的言论。

民运中心强烈谴责北京当局将李元龙判刑,认为以言治罪是中国政治上的大倒退,将仅在网上发表文章的公民判刑不仅违反宪法也违反中国签署的人权公约,是中国在人权上的倒退。而中国对网上言论的判罪更会使到民间警察官员的声音大大减少,从而导致中共腐败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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