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信访调解员刘贵琴女士遭判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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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信访调解员刘贵琴女士遭判刑
2007-11-03 02:24 中港台时间|11-02 13: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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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2日讯】(美国之音记者:申华2007年11月2日香港报导)被称为中国首位信访调解员的刘贵琴女士,最近因“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被判一年半。有维权人士认为,刘贵琴的案件同她本人同情上访民众有关。

湖北省十偃市陨西县民间信访调解员刘贵琴女士,最近被地方当局判刑一年零六个月。刘贵琴的丈夫熊玉国,星期五对美国之音证实了刘贵琴被判刑的情况。熊玉国说:“是这个事情啊,一年零六个月啊,一年零六个月嘛,‘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没有办法,中国是‘权大于法’。”

刘贵琴被称为中国第一位首席信访调解员,地方政府对她发出的聘书是2007年5月20号签署的。在成为政府信访调解员以前,刘贵琴一直在民间从事信访调解工作,她的家中经常有上访民众前往当地一位姓金的女访民证实,刘贵琴是被陨西县法院判决的。她听别人介绍,当局在刘贵琴住处的电脑里发现了“机密文件。”

维权网站“64天网”的负责人黄琦对美国之音说,对刘贵琴的判刑,可能与她长期为上访民众陈情有关。黄琦说:“如果对老百姓采取亲民政策,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为老百姓发出声音,她必然受到严肃打击。这个情况不仅从刘贵琴一个人的案件可以看到,可以说,这20多年的历史,包括中共高层的权力斗争,我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个信息。谁给老百姓说话,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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