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家乡抗暴事件中 十一人被判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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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家乡抗暴事件中 十一人被判刑
2007-08-13 19:35 中港台时间|08-13 07: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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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8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十三日电)香港的中国人权民信息中心今天表示,中共前领导人邓小平家乡四川省广安市法院日前以“寻衅滋事罪”将去年医院冲突事件的十一名示威者判刑六个月至两年半不等。

信息中心表示,十一名示威者不服判决,将向广安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去年十一月七日,广安一名叫熊洪徽的三岁男童误服剧毒农药,家人发现后紧急送到广安市第二人民医院洗胃。医生因患者家人钱不足不予洗胃,导致小童死亡。

去年十一月九日男童父母把花圈摆放在第二人民医院大门外抗议,第二天吸引数千名不满该医院多次医疗事故及乱收费的市民声援,他们冲入医院大肆破坏,砸坏门窗与医院的设施及仪器,医院外墙几乎面目全非。

当局调派三百多名公安与武警到场镇压,警民双方爆发冲突,有四十人被捕,其中多数是公安根据偷拍的影像抓人。其中十一人被广安法院于今年八月八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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