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向安徽第一貪買官 | 大紀元
大紀元
公安局長向安徽第一貪買官
2001-02-16 09:46 中港台時間|2025-10-17 02:34 更新
人氣 175

【大紀元2月16日訊】2月15日上午,阜陽市 泉區公安分局原副局長劉立新站在合肥中院的審判台上接受審判。

据江淮晨報報道,合肥市檢察院指派的公訴人當庭發表抗訴意見,認為劉立新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公然向党政干部行賄,以錢買權,買官要官,其行為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洁性,敗坏了國家机關的聲譽,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社會危害性大,應予以嚴懲。同時,劉立新在庭審中拒不供認其行賄犯罪事實,態度极為惡劣,毫無悔罪表現。因此,一審法院以行賄罪判處劉立新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實屬量刑過輕,适用緩刑不當。而劉立新堅持認為自身符合提拔任用條件,并沒有刻意向肖作新行賄來謀取副局長職位。他与肖家的財物往來是正常的人情往來。




    相關文章
    

  • 花350万元買官的廣西陸川縣副縣長被判死刑 (1/21/2001)    
  • 廣西一縣太爺“投資”350万買官 (1/19/2001)    
  • 黔驢技窮 垂死掙扎 (1/19/2001)
  • 標籤
    相關專題: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