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團董事長被立案偵查 涉三大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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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集團董事長被立案偵查 涉三大罪
2017-06-14 12:41 中港台時間|11-30 14:5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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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14日訊】6月14日,中共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前黨委書記、董事長于汝民(正局級)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早前官方通報指其涉三大罪。

5月21日,于汝民被立案審查。其被指天津港(集團)任要職期間及退休後,拉幫結派、培植形成「祕書圈」;違規提拔、調整幹部,並收受對方錢款;收受禮金、消費卡,退休後違規兼職取酬、經商辦企業。

中共官媒曾刊文稱,于汝民在天津港任主要領導的20多年間,先後將6任祕書安插在天津港和相關部門的關鍵崗位上。而新任祕書又以前任推薦後任方式違規產生,形成了一個具有裙帶關係的祕書圈。

文章稱,在這些祕書眼裡,都抵不過于汝民的一個指令甚至暗示。多年來,無論是公事還是私事,這個圈子都讓于汝民在天津港為所欲為,尤其是在選人用人上,他任人唯親。

大陸微信公眾號「政事兒」的文章說,中紀委在對于汝民的通報中,首次使用了「祕書圈」的提法。于的「祕書圈」的人數規模,與周永康的「祕書圈」人數相當,都是6人。冀文林、郭永祥、余剛、李華林、談紅、沈定成曾是周永康的祕書。

于汝民被調查前,2015年11月3日,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總裁、天津國際貿易與航運服務中心主任鄭慶躍被免職。

自2015年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以來,天津有數十名廳局級及廳局級以上的官員落馬。

去年3月,李克強在中共人大會上做政府工作報告時,特別提到天津大爆炸這起重大事故。爆炸致165人遇難,直接經濟損失超過68億元人民幣。而爆炸所在地是天津濱海新區,這是張高麗主政天津時的主要「政績」。

天津是江派人物張高麗的地盤,官場腐敗一直被視為錯綜複雜。中共前常務副市長楊棟梁、前天津副市長尹海林、天津市委前代理書記黃興國3名江派省部級官員先後落馬。#

責任編輯:許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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