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燕綜合報導)週五(6月26日)晚,美國最高法院暫停執行下級法官要求前福克斯新聞記者凱瑟琳‧赫里奇(Catherine Herridge)每天支付800美元的罰款執行。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G. Roberts Jr.)暫停了下級法院的裁決生效,以便最高法院有時間考慮赫里奇提出的緊急救濟請求。他並給予此案的對方當事人、華裔美籍科學家陳燕平(Yanping Chen,音譯)時間,讓她在下週三(7月1日)之前提交回應。
赫里奇於週五早些時候請求最高法院審查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對其拒絕透露匿名消息來源的制裁。法官要求,記者要麼透露涉事報導的匿名消息來源,要麼每天支付800美元的罰款。
陳燕平在起訴赫里奇的案件中指控,這位資深記者自2017年起在報導中披露了她的個人信息,違反了聯邦隱私法。赫里奇拒絕解釋她的匿名消息來源,以及她是如何得知聯邦政府對陳展開調查的。
2024年,美國地區法官克里斯托弗‧庫珀(Christopher Cooper)裁定赫里奇的行為係藐視法庭。隨後,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的一個合議庭維持了這一裁決。
2026年6月初,一家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暫停執行對赫里奇藐視法庭命令的請求。
陳燕平的律師安德魯‧菲利普斯(Andrew Phillips)表示,羅伯茨大法官週五下達的命令是「短期的」,並稱「在這些案件中,通常會給最高法院時間來審議這個問題」。
菲利普斯還補充說:「地區法院和巡迴法院已經五次裁定,赫里奇無權繼續隱瞞一名聯邦官員的身分,該官員違法濫用職權,泄露受保護材料,對美國公民造成傷害。我們相信最高法院也會做出同樣的裁決。」
赫里奇的律師帕特里克‧菲爾賓(Patrick Philbin)拒絕置評。與赫里奇同為被告的聯邦調查局(FBI)尚未對此事作出回應。
福克斯新聞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對最高法院暫時中止這項令人深感不安的藐視法庭令的決定感到欣慰。」聲明還補充道,該電視台「堅定支持憲法《第一修正案》,並堅持記者必須能夠在不受巨額罰款或被迫公開消息來源威脅情況下履行職責的原則」。
以下是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在2025年9月30日發出的判決書中陳列的事實部分。
陳燕平出生於中國。1987年,她移居美國,就讀於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並最終獲得研究生學位。陳燕平於1993年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並於2001年入籍美國。
1998年,陳燕平在弗吉尼亞州創辦了管理與技術大學(University of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y,UMT),總部位於阿靈頓。直到2018年1月,UMT一直參與美國國防部的「學費援助計劃」,該計劃為軍人子女支付部分學費。
2010年,聯邦調查局(FBI)開始對陳燕平在移民表格上所作的陳述展開調查。FBI約談了陳燕平的家人和同事,扣押了她的電腦,利用線人收集有關她的信息,監控她的出行,並錄製了她的私人談話。
2012年,FBI對陳燕平的住所和UMT的總部執行了搜查令。聯邦調查局查獲了包括稅務記錄、商業文件、家庭照片和電子存儲設備在內的材料。
2016年,弗吉尼亞州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決定不對陳提起訴訟。
2017年,福克斯新聞播出了一篇報導稱,陳隱瞞了她之前為中國(中共)軍方工作的經歷。該電視台隨後公布了一份聯邦調查局的表格,其中記錄了對陳女兒的採訪、聯邦調查局搜查陳家時查獲的個人照片,以及陳的移民和入籍文件中的信息。
報導稱,聯邦調查局的搜查是反間諜行動的一部分。報導還援引匿名消息人士的話,稱聯邦調查局和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在是否對陳提起訴訟的問題上存在分歧,以及一位匿名聯邦調查局特工對UMT繼續接受國防部撥款表示不滿的評論。報導文字部分由赫里奇撰寫。
2018年,國防部終止了UMT參與軍方學費援助計劃的資格。這一決定,加上UMT聲譽遭受的更大打擊,導致其招生人數和收入急劇下降。這些損失影響了陳的收入以及她在UMT的個人投資價值。
2018年12月,陳燕平根據《隱私法》對聯邦調查局(FBI)和其它聯邦機構提起訴訟。她尋求索賠以及要求頒布禁令,禁止進一步披露有關她的信息。
在取證過程中,陳燕平提交了多份文件請求、書面質詢和承認請求,對18名現任和前任政府雇員進行了取證,發出了十幾份第三方傳票,並從22名與FBI調查相關的政府人員處獲得了聲明。陳燕平稱,她仍然無法確定是誰泄露了福克斯新聞報導中播出的材料。
在2022年年中,陳燕平向赫里奇和福克斯新聞送達了取證傳票和文件傳票。
赫里奇和福克斯新聞均以傳票所涉信息受《第一修正案》和聯邦普通法賦予的記者特權保護為由,提出撤銷傳票的動議。
地區法院駁回了赫里奇撤銷傳票動議的相關部分。法院認為,陳燕平已履行了其舉證責任,推翻了本法院先例所認可的有限第一修正案特權。
隨後,地區法院拒絕承認聯邦普通法下存在獨立的新聞採集特權。法院安排了取證程序,以便陳燕平先就赫里奇涉嫌違反《隱私法》披露的記錄來源對她進行詢問,然後再向福克斯新聞尋求可能相同的信息。因此,法院基本駁回了赫里奇的動議,准許了福克斯新聞的動議,並允許陳燕平在必要時於日後重新申請傳票。
在對取證令提出上訴未果後,赫里奇於2023年9月26日接受了取證。在被問及消息來源時,她拒絕透露消息來源的身分,也拒絕提供何時以及如何獲得泄露信息的具體內容。
赫里奇稱,她有意不遵守取證令,以便就此提起上訴。
地區法院認定,赫里奇犯有民事藐視法庭罪,並處以每日800美元的罰款,直至赫里奇遵守取證令為止,但暫緩執行該罰款,直至本案上訴結果出來。
赫里奇為福克斯在2017年撰寫的這則新聞稱,聯邦調查局、司法部、國防部等機構,可能最早2009年就開始調查校長陳燕平和她的先生弗雷姆(J. Davidson Frame)。弗雷姆擔任UMT的教務長。
赫里奇的報導主要集中在陳燕平被指控與中共軍方的關係上,但陳在移民文件中表示,她從未與中共軍隊有任何關係。
福克斯稱,陳燕平的父親是中共軍方少將,是中國太空計劃的重要參與者。
2012年FBI調查時,陳燕平否認曾是中共軍方上校軍官,強調只參與過太空計劃,而且是一個民間機構的計劃。
報導還詳細介紹了聯邦調查局的調查情況,並稱探員和檢察官對案件的處理方式存在分歧。
香港媒體鳳凰網說,陳燕平本人提供的訴訟資料稱,聯邦調查局經過6年調查,於2016年告知陳燕平一切清白,不會提出任何指控。但聯邦機關卻違反調查保密條款,將消息泄露給赫里奇。
陳燕平於2018年對聯邦調查局、司法部、國防部、國土安全部等機關提告侵犯隱私,陳聲稱聯邦當局泄露有關她的信息,違反了《隱私法》。赫里奇與福克斯新聞網都接到傳票。
她在起訴中說,她相信,是一名聯邦調查局探員、一名所謂的聯邦調查局線人,或其他政府特工,向赫里奇洩露了該特工製作的一份聯邦調查局內部簡報。
地區法官庫珀在裁決中說,陳燕平追查泄密證據的重要性,在這起案件中超過赫里奇的《第一修正案》權利。
週四,來自新聞同行的「新聞自由倡導者」機構表示,他們希望最高法院能夠做出有利於赫里奇的裁決。
新聞自由記者委員會(Reporters Committee for Freedom of the Press)的副總裁加布‧羅特曼(Gabe Rottman)告訴《華盛頓郵報》,「必須阻止本案中可能造成毀滅性打擊的巨額罰款,以便對本案中涉及的重大《第一修正案》問題進行實質性審理」。
新聞自由基金會(Freedom of the Press Foundation)首席倡導官塞思‧斯特恩(Seth Stern)也補充說,「令人欣慰的是,至少目前來看,獨立記者不必在支付巨額罰款和泄露消息來源之間做出選擇。」
斯特恩說:「最高法院應該藉此機會明確表示,原告和檢察官不能利用第四公權力來幫助他們構建案件。」
責任編輯:林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