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批准兩名中國法輪功信徒難民身分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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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批准兩名中國法輪功信徒難民身分
2008-01-17 18:19 中港台時間|01-17 05: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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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十七日專電)南韓首爾行政法院今天宣判,兩名中國朝鮮族人士在一項訴訟中獲得勝訴,使他們在韓國獲得難民的身分。這兩名原告因為逃避中國政府對法輪功的鎮壓而來韓申請難民身分,但韓國法務部長官卻不批准這項難民的申請,因此他們提出訴訟。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今天報導,首爾行政法院今天在判決書中指出,這兩名中國朝鮮族人士對他們在中國因修練法輪功而遭到迫害的陳述,具體且有說服力,總體上具有真實性。

判決書指出,這些人在進入韓國以後,主導法輪功集會並起到核心作用,有可能引起了中國政府的關注。法院認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將他們送回中國後有遭受迫害的可能。

報導說,對於同時提起訴訟的其它三十人,法院以「無法確認是因法輪功活動在中國遭到迫害」,或「很難認定在韓國的活動中起到核心作用」等為由,沒有接受他們要求韓國有關當局取消不批准難民申請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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