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富錦農民代表王桂林被判一年半勞教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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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富錦農民代表王桂林被判一年半勞教
2008-02-06 24:47 中港台時間|02-05 11: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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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今天下午,我們從黑龍江富錦農民代表王桂林的妻子孫緒榮處證實,王桂林被判處一年半勞教,並已於昨天早上被送到黑龍江佳木斯市勞教所。孫緒榮對我們表示,上述消息,是今天早上富錦市國保大隊的人員給她打來電話說的。

孫緒榮還表示,2008年1月29日,王桂林被審時,當局告訴他王桂林涉嫌的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

2008年1月10日,王桂林接到富錦市政府官員的電話,約他面談徵用土地事宜,王桂林依約前往時被公安帶走並關押至今。王桂林是黑龍江富錦市的農民,1996年,王桂林所在的興華村及另7個村屯土地被徵用,成為失地農民。

2007年六四前夕,王桂林與黑龍江農民維權代表楊春林、於長伍共同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口號,向海外媒體披露失地案的真相,佳木斯市公安局將他們三人一起抓捕,王桂林被關押27天後,因「不構成犯罪」被釋放。

2007年12月9日,王桂林和於長伍聯名在海外網站發佈公告,代表富錦4萬失地農民公開宣布擁有被政府非法侵佔13年的土地的所有權,並具體實施分地行動,他們的行動立即帶動了陝西和江蘇失地農民的響應,此舉被外界稱為中國的「第二次土地革命」。

2008年1月29日,佳木斯、富錦市公安部門公開審理王桂林案,當天未做出處罰。

民生觀察工作室

2008-2-5(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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