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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选逾月 泰看守政府期限惹议
2014-03-05 11:20 中港台时间|03-05 11: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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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3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憬屏曼谷4日专电)距离泰国2月2日大选已超过1个月,总理盈拉的看守政府地位是否已经超过宪法规定的期限而失去合法性,引发政坛和学界争议,在野的民主党准备向宪法法庭申诉。

“曼谷邮报”(Bangkok Post)今天报导,一群学者昨天宣称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政府看守状态已经结束,因选举至今已经超过宪法规定的30天。

2月2日的国会选举因为受到民众示威干扰,许多投票所关闭,选举委员会订于4月底再重新投票,因此选举结果至今还无法统计。

泰国学者认为,根据宪法127条规定,众议院必须在大选后30天内召开第一次会议,但现在大选还无法完成,已超过宪法规定的期限,看守政府不能继续掌权。

国家发展管理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Administration)法学院院长班杰(Banjerd Singkaneti)表示,宪法第93条规定,众议院议员人数不足500席的95%就不能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必须在180天内再选出足额议员。

虽然学界以国会首次开议期限解释看守政府的期限,但看守教育部长贾都龙(Chaturon Chaisaeng)指出,国会必须在大选30天内召开是在正常的环境下,但2月2日的大选受到反政府抗议群众干扰。

贾都龙表示,宪法允许大选日后180天内可以再举行选举,选出足额议员,选委会有责任完成大选,让新政府可以成立。

他指出,如果宪法法庭判决符合宪法规定,军队也不发动政变,政府就能继续执政到新政府就职为止。

如果国家肃贪委员会决定以渎职为由起诉盈拉在大米典押计划贪污弊案中的角色,贾都龙表示,盈拉若因为遭到起诉而被要求停止总理职权,其他内阁部长仍可代替她继续政务,这意味政府还是可以执政。

在野党民主党正研拟以大选超过30天为由,准备向宪法法庭提出看守政府已失合法性的申诉。

贾都龙说,尽管有些批评者如此诠释,但要用上述方式罢免看守政府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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