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宝清县村委4人被杀内情曝光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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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清县村委4人被杀内情曝光
谢东延
2015-05-08 24:47 中港台时间|2025-10-22 02: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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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5年05月08日讯】(大..;记者谢东延报导)5月7日上午,黑龙江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梨南村村委会办公室发生凶杀案,凶手当场被抓。村民向记者透露了案情内幕。

梨南村村民李伟强(化名)向大..;记者证实了该村委会确实发生了凶杀案,4人遇害,凶手则是该村村民隋金明(音),年龄约四十岁,最大的儿子读高三。

“这是因为村里要没收他的小开荒地,没有补偿引起的。”村民李伟强说,隋金明的“小开荒”约有4垧多地(注:东北地区一般一垧地约合15亩),没有补偿隋金明不愿意,因而发生矛盾。

村民李伟强说,被杀害的4人分别是该村的村委主任、出纳员、出纳员的儿子和丈量土地的村民。凶案发生时间是在上午8点多,三个死在村委的办公室内,一个死在外面,一地是血。



据悉,梨南村所处的宝清县三面环山,东南西部为山区和半山区,北部为平原区,是“四山一水四分田,半分芦苇半草原”的地形格局。

村民李伟强介绍说,梨南村有两百多户人,大约有一千二百人,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山区小村。该村将近有10垧“小开荒”,现在全部要没收,再重新分配。

“小开荒”是东北地区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老百姓利用一些绿化地或者是山林树下自己开垦种植农作物。有些“小开荒”存在时间很长,成为了事实上的“黑地”。正所谓:荒地无人耕,耕开有人争。从理上说,是不合法,但是政府长时间的不作为和管理不到位,造成了很多的“历史问题”,当问题严重时,政府才开始清理,从而引发很多矛盾。

据律师业内人士的说法,“小开荒”是属集体所有,若未经集体同意开荒,集体是有权收回土地,不过开荒者在开荒过程中,集体长期或没有及时制止,考虑开荒者的投入,集体在情理上应该适当给予补偿。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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