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福州安全部门质疑可拍照式手机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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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福州安全部门质疑可拍照式手机
2002-11-03 18:1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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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1月3日讯】(中央社台北三日电)中国大陆福州市国家安全局宣称,近日在大陆市场热卖的可拍式手机是否合法,关键在于这类手机是否确认为“专用间谍器材”。

  中通社今天报导,中国福州国安局宣称,根据中国大陆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对“专用间谍器材”的解释,即是属于暗藏式窃听、窃照的器材。

报导并引述福州国安局人士宣称,目前市面上的可拍照手机,微型镜头都藏在手机背部,推开键盘部分镜头才会外露,镜头如此隐蔽,可以肯定有窃照的可能。别有用心者或从事窃取情报人员,大可以在所要窃照的目标和人物前佯装打电话,轻而易举地拍下一些机密东西或个人隐私,因为可拍照手机毕竟还是以手机的面目出现,它很容易给人一种错觉,让人放松警惕。 

 据报导,福州国安局还宣称,这种可拍照手机的拍照功能隐藏在手机内,可用于窃照,比较上述法律条文,福州国安局认为,这符合中国大陆国家安全法对“专用间谍器材”的认定。

  另据了解,中国大陆法律规定“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权,属于中国大陆国家安全部。(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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