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21日讯】前11章揭开了进化论发迹的造假历程:“爪哇猿人”(Java Man)是相距45英尺的“猿头盖骨+人股骨”拼的,“爪哇猿人Ⅱ”是漫山遍野凑的头骨残片;皮尔当“曙光猿人”(Eoanthropus)是人颅骨+猿下颌,欺骗41年才被拆穿;美国“黄昏猿人”(Hesperopithecus)招摇5年,竟是野猪;著名的“北京猿人”“蓝田猿人”“元谋猿人”,和它们一样,都是“形态学定位”骗局的产物。特别是朊病毒的发现,足以证明“北京猿人”是当时智人的猎物。
后19章我们证明“化学进化”全部垮塌。化学进化研究生命的产生,所有实验都以调包造假为前提,调包来高纯浓的原料,以极端的、人为程序化的反应条件来冒充自然界环境,才能产生微量结果,再幻想被自然界去除海量杂质、浓集保存,下一步再调包来新原料继续反应。整个证据链全断裂,靠假设和调包衔接,没有任何中间环节——“各种生物大分子”在实验室都无法从头进化出来,理论上都被概率锁死,用尽无数亿倍宇宙的粒子,耗尽无数亿倍宇宙的年龄也进化不出来一个。学术成果纯全靠洗白、炒作,唯一能验证进化的“斯皮格曼”实验,却因直接否定进化——全面退化而称为“怪物”。
化学进化被否定是因在全宇宙范围,刻意人造都造不出来,那么生物进化就是铁定的骗局。站在这个高度,且看旧猿人败露,新“猿人”如何在非洲开骗。
1924年,南非的汤恩(Taung)石灰岩采石场,爆破时炸出了包埋着猿头化石的石包。南非约翰内斯堡金山大学的解剖学教授达特(Raymond Dart)如获至宝,他用妻子的毛衣针小心剥开石包,一点点显露出了一个灵长类幼体的头骨,满口乳齿尚在,一个臼齿正在萌出。
1925年,达特独自在《Nature》杂志上发表了论文[1],判断它能直立行走,是从猿到人进化的过渡环节,反复强调:“这个化石很重要,它展示了人和猿之间的特征。”
但是达特的主要证据只有3个(总结如下表),而且太薄弱:
表12:首次发现并定名的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的“证据”
| 面部像人 | 脑量较大 | 枕骨大孔指数 | 结论 |
| ①牙平无獠牙, |
②眉骨下颌不突出
③脑腔长114mm,比金山大学博物馆的成年黑猩猩大3mm,
比大猩猩小14mm
黑猩猩:50.7
南猿:60.7
欧洲长头型人:90.9
欧洲短头型人:105.8
比现代类人猿,能双足站立得更直一些
达特的结论,并没有说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能直立行走,只是说枕骨大孔靠前一点,南猿站立得应该直了一些,应该介于类人猿和人类之间的环节。
马上有人会反问:不对吧?现在都说这第一个南猿就是直立行走者!怎么和你给的数据不一样?
——那是现代进化论者扭曲了达特的论文,伪造成他们需要的结论!不信你就看1925年《Nature》上达特的原始论文[1]。
为什么要歪曲成直立?因为直立行走是进化的里程碑,能直立行走,就是重大发现,否则,就啥也不是!
直立,就表明其离了类人猿,进入了人类行列,可以归入后来的能人或直立(猿)人了!因此,直立就成了所有古猿造假、升级为“猿人”的焦点。
尽管在达特看来,南猿只是能站得直了一点(和直立行走是两回事),但他坚信,上述有限的证据,能够证明南猿是类人猿到人之间进化的一个过渡环节——进化论梦寐以求的“猿人”来了!不过,谨慎起见,他还是称之为“南方古猿属、非洲种”(Australopithecus africanus)。因为出自汤恩,业界得名汤恩幼儿(Taung child),其实是幼崽。
南方古猿论文发表的1925年,当时进化论的证据只有4个:
- 1866年海克尔(Ernst Haeckel)提出的胚胎发育重演律(重演进化历程)——“完美”得惊人,但被同行质疑、起诉,海克尔承认造假,法庭已判海克尔有罪,但是一直有人不知道,现在还有很多人当证据;
- 1892年爪哇猿人——充满争议,是相距40英尺的猿头与人腿骨拼成(后被发现者收回,进化论者死不认账);
- 1912年英国“皮尔当猿人”(Piltdown Man)——表面完美,压制争议,不敢让人鉴定(1953年曝光为假货);
- 1922年美国“内布拉斯加猿人”(Nebraska Man)——1枚牙齿为证,争议颇大(1927年曝光为野猪)。
当时北京“猿人”尚未发现——这个像人的南猿,难道不是进化论的缺失环节吗?
南方古猿生活于什么时代?达特根据采石场同时送来的动物化石判断,该南猿有100万岁——在古生物学家看来,这种推理是不成立的。只有原位埋藏的地层年龄,才能算是化石的真实年龄。其实这个很好解决,到采石场去一趟,问问化石是从哪里炸出来的,到那里勘察鉴定一下就可以了,专业学者一定会这么去做。
南猿被媒体借机大肆报导,鼓吹找到了久违的“中间环节”——进化论又来轰动世界了!
达特的朋友布鲁姆(Robert Broom)博士,化石一问世,就冲进屋,“跨过长凳,翻身跪倒,向这个‘人类祖先’顶礼膜拜。”
尽管有这样的狂热者,这次也没炒热起来,因为争议太大。当时的世界霸主英国,其专家们对达特这种漏洞百出的研究,都不屑一顾。1925年5月,人类学家史密斯(Grafton Elliot Smith)在一次大学演讲中说:“很可惜,达特没接触过黑猩猩幼崽的头骨,如果他对比一下就会知道,他所指述的南猿像人的特征,其实更加像大猩猩或黑猩猩的幼崽。”
听说布鲁姆拜倒在古猩猩幼崽脚下,英国权威们不以为然,说:等你们挖出个像样的成年南猿,我们才会去祭拜呢![2]
枕骨大孔是啥?它是连接脊髓的通道。枕骨大孔位于颅底中央,是适应直立行走的必要条件之一。
人的颅骨形状不同,枕骨大孔形状、位置也略有差异,但是位置都在颅底中央,以保持头部平衡,所以人的脖子细。而兽类四足行走,枕骨大孔位于颅底后方,向后接脊柱,为保持头不下垂,以强大肌肉拉住头,脖子都很粗。
达特的论文中,没有枕骨大孔位置的照片和图示,但是给出了准确的位置指数,即以枕骨大孔到枕骨后凸的距离×100,除以大孔到前齿槽的距离。由上表12可见,枕骨大孔的位置指数差距,南猿幼崽和欧洲人的差别,是它和黑猩猩的3.8倍!这么大的差距,达特是不敢判定南猿能直立的,只是说:“它比现代类人猿站得更直一些。”
——但是,这也不成立,因为幼崽和成体差别大。幼崽先长颅骨和大脑,后长嘴。汤恩幼崽的年龄,达特并没有鉴定出来,只是拿它和6岁儿童做对比。后来学者从乳齿形状将其鉴定为3.3岁[3]。但是随着生长,嘴要向前凸出,这样枕骨大孔就相对后移了(测算枕骨大孔位置,前门齿槽是起点),这样大孔指数会变小,跟猩猩相差不多了。
其实,后续发现了南猿这个属内的其它种的化石,如保存最为完整的“小脚南猿”(南猿普罗米修斯种)化石[4],其成体的枕骨大孔就在后方(如上图中上部),位置和大猩猩差不太多——这是直立行走的反证!这也证实了上文对南猿汤恩幼崽大孔位置的判断,证明南猿不是直立行走的动物。
将幼崽误认为“猿人”,闹出这样的学术笑话,达特就此一蹶不振,二十多年没再找化石。
但是达特的朋友布鲁姆不服输。他无法在学术上反驳权威们有理有据的批评,就不断找新化石来回击,要用他根据化石构想的“事实”,把南猿立为祖先,证实自己当初的膜拜,也为达特“翻案”。
1936年8月17日,布鲁姆在南非斯特克方丹(Sterkfontein)采石场,挖出了包埋头骨的石灰石模。从那里抠出了几片颅骨碎片,复原后在1938年发表论文,定名为迩人(Plesianthropus transvaalensis),距今220万~300万年[5]。
1946年,布鲁姆发表了一小段的大腿骨化石(TM 1513),足具人类特征。古人类学家克拉克(W. E. Le Cros Clark)起初怀疑,后来也承认太像人的股骨了,简直无法分别——没一点猿样。
布鲁姆还挖出了肱骨“TM 1517”和尺骨的残片,他说:“如果那些化石是单独发现的,任何一个解剖学家都会认为那是人的肱骨和尺骨。” [2]
这些是智人的?还是南猿的?当然进化论者不承认200万年前能有现代体型的人存在,自然安给了古猿——要知道,大腿骨的形状是直立行走的强证据,这样,古猿一下能“直立”了,“进化”为人。
以前就有学者说:完全人样的TM 1513股骨,是单独发现的,挖掘地点没有挖出古猿化石。1981年塔丢(Christine Tardieu)再次证实了TM 1513是单独发现的,把它和南猿头骨安成一体没有道理(比爪哇猿人的拼凑还没道理)。它完全可能是当时存在现代型人类的证据。
1972年,麦克亨利(Henry M. McHenry)做了鉴定,认为TM 1517是人类骨骼[2]。
这些,应该都是远古时期人类早已存在的证据。
布鲁姆的一系列研究成果,终于唤醒了达特。二战结束后,1947年,达特在学术界消失22年后重回战场,到马卡潘斯盖(Makapansgat)寻找南猿化石,他相继发现了南猿化石和火迹,把该南猿定名为“南猿用火种”(Australopithecus prometheus,即“南猿普罗米修斯种”)。并凭想像画出了它们点火狩猎的场面。
今天学者已将“南猿用火种”纳入南猿非洲种,认为它既不会用火,也不会狩猎,只是个食腐动物。
1953年,皮尔当“猿人”被迫鉴定后闪崩!堂堂大英日不落帝国,毕竟是进化论的母国,现在该向谁认祖归宗?
此时非洲南猿这一大类,挖出了好几种成体(残片),英国进化论专家们,也不分辨是不是把人腿安到南猿身上了,也不管南猿的枕骨大孔与人差距几倍的遥远,纷纷认南猿为祖了——这也实现了达尔文的意志,因为达尔文认为人类诞生于非洲嘛。
如果向南猿认祖,南猿也太差劲啊!南猿的开山鼻祖达特的论文,错误百出,咋办?
这可难不住进化论专家们,各种造假纷至沓来。
但是达特的南猿,根本就不是人!也只能叫成猿,因为不适合直立行走。达特本人也没说南猿是直立行走者,他都知道没有证据。疲软的证据只有一个枕骨大孔,有一点接近人的位置,但是离“人位点”比离“猿位点”远3倍!达特的结论是“比现代类人猿立的直一些”——完全不是人,只是猿,所以达特才命名为南方古猿。
猿幼崽长大后,嘴更凸出(见本文开头图示),枕骨大孔还会相对后移,这就更没人样了,掉到类人猿的位点去了——不再是进化的“中间环节”了——根本无法满足进化论的胃口。
文字游戏造假、隐藏数据、歪曲事实,进化论精妙的欺诈就此展开。
这是中国最具权威的科普网站,都是中科院的进化论专家团队主编。上面的造假不是他们的原创,他们只是没有分辨真伪的能力,照抄英文权威网站的造假,中国其它网站再照抄他们的传假。
经过前文讲述,对比达特的原始论文,造假之处一览无遗。
表13:第一个南猿化石的原始数据,和进化论的造假演绎
| 南猿汤恩幼崽 | 面部像人 | 脑量较大 | 枕骨大孔指数 | 结论 |
| 1925年论文 |
原始证据
牙平无獠牙,
眉骨、下颌
不突出
比黑猩猩大,
比大猩猩小
黑猩猩:50.7
南猿:60.7
欧洲长头人:90.9
欧洲短头人:105.8
比现代类人猿双足站立更直一些
权威当年结论
全都是猩猩幼崽的特征,幼崽本身就有点像人,
长大反而不像人,成猿样了,所以不能用幼崽判定
古代黑猩猩或大猩猩
进化论扭曲
事实、造假
掩盖幼崽与成体差异,
翻炒错误的“像人”特征
谎称枕骨大孔近颅底中央,所以直立!
习惯直立行走还能上树
2014年对汤恩幼崽化石的研究,霍洛威(Ralph L. Holloway)等做了CT全方位断层扫描,发现汤恩幼崽和人太不一样了,没有人的软颅组织的迹象,连囟门似乎都不曾有过。结论是:不支持它是人类进化的什么中间环节[6]。
至此,汤恩幼崽化石的美丽面纱,那层被进化论者披上的人祖面具,完全被扯下来了。
但是进化论者不管这些,再次上演了死不认账的技巧,就像进化论的第一个支柱爪哇“猿人”被发现者杜布瓦(Eugène Dubois)撤回后,进化论界死不认账一样。达特漏洞百出的论文,如今被古生物学界、进化论学界誉为20世纪最重要的发现之一,打开了非洲“猿人”化石宝藏的大门,敲开了“人类非洲起源假说”的大门。
从此,一个个进化缺失的“中间环节”“人类祖先”竞相登场——假戏连台。请看下章破案:《东非人降级,能人冷弃》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张宪义#
参考文献:
1. Raymond Dart, Australopithecus africanus The Man-Ape of South Africa, Nature,115:195-199, 07 Feb 1925, doi:10.1038/115195a0
2. Michael A. Cremo, Richard L. Thompson, The Hidden History of the Human Race:The Condensed Edition of Forbidden Archeology, Bhaktivedanta Book Trust, Edition 2nd. ISBN-13 978-0892133253, 15 May 1999.
3. Dean Falk, 'Taung Child' fossil offers clues about the evolution of childhood, narure, 05 February 2025, doi:10.1038/d41586-025-00294-x
4. Barras C .'Little Foot' hominin emerges from stone after millions of years[J].Nature, 2018, 564(7735):169-170. DOI:10.1038/d41586-018-07651-z.
5. Broom, R., The Pleistocene Anthropoid Apes of South Africa. Nature 142, 377-379 (1938), doi:10.1038/142377a0
6. Ralph L. Holloway, et al., New high-resolution computed tomography data of the Taung partial cranium and endocast and their bearing on metopism and hominin brain evolution,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August 25, 2014,111(36) 13022-13027, doi:10.1073/pnas.1402905111
(点阅《进化骗局》系列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