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周玉采访报导)中共税务部门近期要求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开展自查。有税务人士披露,税收和罚款在地方财政中的分量上升,居民境外收入被列入征税重点范围,所谓“自查”实为新一轮倒查。
中共官媒新华社早前报导,中共税务机关“提醒纳税人对2022年至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进行自查”。税务部门称,纳税人不申报或计算错误,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可在三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构成偷税的将被处罚。
大陆税务局人员江嘉良(化名)向记者透露,税务局对个人所得“倒查三年”,带有恐吓意味,目的是警告税务居民“不要以为官方不知”。他说,税收和罚款已经成为中共财政的重要来源,居民境外收入也被列入征税范围。一旦被税务部门盯上,后续处罚可能高于原本应缴税款。
江嘉良说:“国内的个人所得税,已经无法逃脱,也很难避税,但是境外炒股收入、对外贸易的货款收入,属于外来收入,官方很难查核,他没办法查,所以要你自查。这是搜刮民财。不过,他们可以通过CRS全球税务信息互换机制查到。”
对于中共多地税务部门在通报中使用“提示提醒”“政策辅导”“约谈警示”“自查整改”等词语,江嘉良表示,当税务部门发现涉嫌少报的居民时,通常会要求补充申报境外所得,并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如果被认定为偷税,还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山西太原的王先生去年出售房产后,将资金转到国外。他向记者透露,“最近有在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告诉我,去年底开始,税务局内部开会,说要留意个人在海外的劳务收入、投资收益、房子出租,这些都要缴税。这个国家真的穷疯了。”
此次被当局要求自查的是“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在大陆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居民个人通常按年度计算纳税义务,境内和境外所得均可能被纳入申报范围。境外所得包括境外任职受雇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及偶然所得等。
在香港一家股票经纪公司工作的广东人刘先生向记者介绍,近年中共税务、银行、外汇、公安、海关等系统之间的数据关联增强。
他说:“最近香港的银行严格限制内地人来港开户。有关当局想获得内地人的银行存款资料,一般银行不会配合,以后会怎么样就很难说了。”
刘先生表示,过去很多人觉得境外收入离国内税务很远,现在这种空间越来越小。所谓自查,就是先让纳税人自己交代,“无论是你交代,还是被查出来,都可能就按偷税处理”。
新冠(COVID-19,中共病毒)疫情封控解封之后,中国经济复苏乏力,中共多地财政收入下降,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地方当局债务压力上升。过去依靠土地财政维持运转的模式难以为继,“查税财政”开始取代“土地财政”,通过补税、滞纳金等方式向居民和企业追缴资金。
《中国税务报》及多地税务部门今年披露,上海、山东、浙江、湖北等地有居民因取得境外收入未依法申报,被税务部门根据大数据线索发现,随后补缴税款和滞纳金,金额介于12.72万元(人民币,下同)至141.3万元之间。山东税务部门3月26日公布的案例显示,山东居民张某取得境外所得未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补缴税款、滞纳金合计126.38万元。
官方还发出案例警告居民。例如,福建居民刘某某、厦门居民富某、四川居民李某等人也因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缴税,被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线索发现,分别补缴税款、滞纳金561.45万元、698.7万元、665.9万元。
责任编辑:林琮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