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杰辩护律师张建中被判两年徒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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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克杰辩护律师张建中被判两年徒刑
2004-01-14 10:4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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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1月14日讯】据透露,北京著名律师张建中不服市一中院判决,提出上诉一案已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二审法院终审认定,张建中妨害了司法机关对霍海音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于1月7日驳回上诉,维持市一中院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据京华时报1月14日报导﹐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中曾担任成克杰、李纪周的辩护人,并且是北京十大杰出律师之一。自1998年6月起,张建中受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原行长霍海音亲属的委托,担任霍海音的辩护律师。据报导﹐他在为霍辩护期间,使用由霍海音在羁押期间签署的、时间倒签为被羁押前的《授权委托书》,与香港富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李培国签订《转委托书》,将霍海音处理“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项目”的授权转委托给李培国,试图以此减轻霍海音的刑事责任。报导说﹐香港富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利用张建中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转委托书》,骗取大连奔德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70%的股份和大连奔德新世界酒店有限公司65%的股份,致使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债权失控。

2003年12月9日,一中院一审认定张建中帮助伪造证据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张认为指控他犯有帮助伪造证据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不服判决。但他的上诉1月7日被市高院驳回。(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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