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36計(十九)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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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36計(十九)
王維洛博士
2011-02-16 13:25 中港台時間|2017-06-16 08:4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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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負責《論三峽工程》一書的編輯劉皓宇,後來回憶道:「此書出版以後,在社會上的反響很大,許多讀者紛紛來信求購此書,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全國的報章卻不讓發表有關此書的評介文章。」「《論三峽工程》像一塊巨石,一石擊起了千重浪。縱使權威禁止在報刊上發表反對上馬的意見。」註:參見劉皓宇〈《論三峽工程》出版的前前後後〉。

即便李銳從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開始,就是三峽工程反對派的領頭人,但中共水電部部長錢正英竟決定,不邀請李銳參加三峽工程論證,理由是,她也未邀請林一山參加。

這個理由根本不成立。林一山當時雙目幾乎全部失明,已不主持長江水利委員會的工作。但是他的接班人魏庭琤、以及長江水利委員會的多個工程師,如洪慶餘等等,皆被邀請參加三峽工程可行性論證,並擔任專業組負責人。這些人都代表著林一山的觀點。而不讓李銳參加論證的理由則十分清楚:

第一,一九五八年,長江王林一山權大威重,李銳只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年輕官員,而一九八六年,李銳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在平反冤、假、錯案中威信大增,憑其地位,對其他參與者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再說,李銳黨內職位在錢正英之上,如果李銳參與論證,錢正英便無法說了算。

第二,李銳反對三峽工程的理由充份,而且經常不是就三峽工程論三峽工程,而是在更高的層面分析問題,往往是一針見血。李銳對此回憶:「水電部當然也沒有請我參加,據水利部的人說,理由是林一山不參加論證,所以李銳也可以不參加。這個理由是十分牽強的,目的是把我從論證組中排除出去。當時水電部負責人是堅決貫徹林一山的意見的,所以林一山參不參加就無所謂了,林一山的意見就是水電部的意見。他們知道,我向中央寫過很多關於三峽工程的意見書,堅決不同意這一工程上馬,所以不希望我的看法影響論證組的其他人。」

註:參見李銳對〈歷史負責到底:回憶三峽工程上馬過程的始末〉,《當代中國研究》,一九九九年第三期,總第六十六期。

博大出版社授權(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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