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目骗取1.4亿 大陆违法风险成本很低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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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目骗取1.4亿 大陆违法风险成本很低
2011-03-26 20:52 中港台时间|03-26 21: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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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1年03月26日讯】(大..;记者金靖综合报导)中共审计署25日发布审计公告称,在其对10省(市)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的审计调查中发现,18个项目以违规方式获得中央投资1.3915亿元人民币。有学者认为,造假的风险成本太低,导致从官到民的造假在全中国泛滥。

典型案例

公告称,这些违规方式包括项目建设或执行单位用已完工项目或主体工程已完工项目申请、使用虚假资料申报及多头申报等。

例如,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单位经办人员以虚假《土地预审意见书》上报,获得中央投资2150万元。审计指出后,相关责任人只是被记大过处分,且目前已顺利办理完用地手续。

例如,吉林省北郊污水处理厂和南郊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后,项目单位仍用这两个项目分别申报套取中央投资5630万元和2530万元。 

例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工业区环形路项目,未批先建占农用地2879.7亩。

违法风险成本很低 行骗之风难以遏制

海归学者generato认为,造假的风险成本太低,导致从官到民的造假在全中国泛滥,最后,即使有法也不依了,法不责众,习以为常。中国人到了西方国家,为何表现大不一样,因为造假可以导致个人倾家荡产以及牢狱之灾。

有大陆学者指出,在中国,造假者却更多的是把行骗当一种经济活动来看,既是经济活动就有收益有成本,被查处的成本,包括重罚重赔判刑的损失和被没收销毁的损失,即风险成本。风险成本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风险概率,一是每次风险损失。前者如果太小造假者会有“不一定就查得到我”的侥幸心理,后者过低又容易滋生“大捞一笔被处罚也值”的想法。

在国际上,最大限度地加大行骗者的风险成本,重罚重赔判刑已成为发达国家惩治这类违法者的通用法则。美国对造假者的个人罚金可以达到100万美元,相比之下,中国这样的惩罚与收益相比不过是些毛毛雨,难怪造假者视违法为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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