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人民警官残害手无寸铁的老太太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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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书】人民警官残害手无寸铁的老太太
王金兰
2012-05-24 14:04 中港台时间|05-24 16:2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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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012年05月24日讯】敬尊的网上朋友 您们好:

我叫王金兰,住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北卡门街,我已是一名76岁的老太太。竟被吉林省四平公安局原特警支队副支队长闫玉雪(男:49岁,警号为300961),现任四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无端将我打成重伤,众所周知,人民警察是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的,但闫玉雪这名身为人民的警官却拿着党和人民赋予他的司法公权来残害一个手无寸铁的老太太,公理何在?天理难容!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9年6月2日早8点钟左右,我行走路过四平市市委门口,被一名著警服的叫闫玉雪(警号为300961)的警官无端打伤,当场昏死过去了,一天竟无人管,直到晚上8点多钟,我儿子知道此事才到现场,将我背进市委办公大厅,这时过来一位领导,他说:“我跟郭局长联系了,一会就派人给你妈妈看病。”晚上9点30分张科长和另一名同志来到,我儿子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把我拉到医院救治。

经医院确诊头外伤、右桡骨骨折、腰外伤、腰椎第一节压迫性骨折、(以X光片为证),这件暴行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一个76岁手无寸铁的老太太又没有过错,竟在市委、市人大牌匾之下,被闫玉雪警官打成这样,这件事构成怎样社会轰动和负面影响,在领导和群众心里有目共睹。

我和家人多次找到四平市公安局控申处,四平市公安局控申处给我出示了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第2010(001)号,竟然说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闫玉雪无故打伤王金兰,我拿到意见书到吉林省公安厅控申处立案,一年多来,吉林省公安厅控申处终于做出了正确的答复,在其出示的编号为09089的意见书中写明:撤销四平市公安局第2010(001)号《公安机关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答复意见,责成四平市公安局重新复查。我和家人多次找到四平市公安局控申处,控申处不但不给我做出公正的答复还包庇闫玉雪,有的公安干警甚至还打骂我的家人,威胁我们说: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你这事没人管!由于闫玉雪的暴力行为,给我的家庭在经济上精神上都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给我本人的生活带来巨大的不便,我现在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靠别人的照顾,度日如年,至今未给处理,然而,为什么打人者闫玉雪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升官?恳请有关领导,维护司法公正,让四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依照法律按照王金兰的实际伤情尽快给我们做出伤残鉴定。跪求有正义的领导和媒体帮帮我!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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