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全国开先例:“在校学生婚育”解禁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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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全国开先例:“在校学生婚育”解禁
2004-02-25 10:41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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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2月25日讯】 近日,山东大学出台了关于在校学生结婚和申请生育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以结婚,符合条件的还可生育。对这一关系自身利益的消息,大多数学生反应冷淡,感觉“结婚离我们还很遥远”。

  据生活日报2月25日报导,山大此次的新规定提出,鼓励晚婚,符合法定婚龄的男女在校学生可按国家《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要求生育的已婚学生,必须达到晚育年龄,在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方可怀孕生育。在读期间生育的,应休学一年。

  这一消息在学生中并没有引起太大反响。“结婚?”新校大一的小孙听到这个消息有点诧异:“我还小呢,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文学院大四的一名女生说,自己正在找工作,没有结婚的打算,而且也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山大法学院研究生张志说,这项规定从法律角度讲很有意义,保护了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但是自己没有打算在校期间结婚。

  一些市民对于山大的这项新规定感到新鲜,“上大学能结婚生孩子还是头回听说,”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说:“在校大学生结婚还可以理解,只要年龄到了就行。可要是挺着大肚子、抱着孩子去上课,感觉却总有点不太对头。”(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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