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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维权律师谈人权入宪
2004-03-17 03:5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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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3月17日讯】(美国之音记者熊健北京报导)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绝大多数票通过了修宪的内容,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中国在司法实践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仍有许多值得改进的地方。

*基本理念大有进步*

中国的新闻媒体三月十六号都刊登了全国人大通过的部分修改宪法的内容。北京的维权律师莫少平表示,首次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从基本人权这个概念来说中国确实是在前进,“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执法实践差距大*

莫少平指出,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维护基本人权可能涉及到最直接的领域就是刑事法律。他说,从他所接受的一些比较敏感的案例来分析,在司法实践中,这一点做得远远不够。他指出,很多司法实践明显的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就是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比如说超期羁押问题也好,刑询逼供也好,甚至包括一些--比如说沉默权,中国肯定是没有啦。”

*大规模修改刑事诉讼法?*

莫少平指出,如果要基本保障人权的话,那就涉及到这些方面。比如说,不能刑讯逼供,不能超期羁押,不能强迫被告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自认其罪。这些原则就必须在宪法的原则基础上大规模修改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

另外,莫少平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树立既要打击罪犯,也要遵重人权保障人权这种司法理念。“这样才能使得中国保护人权法治环境得到改善。”

*官方承认有司法侵权问题*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三月十号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所作的工作报告中也承认有非法刑讯逼供的情况存在。在去年立案侦查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破坏选举等侵犯中国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国家机关人员工1408名。中国检察院也制定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对滥用职权或者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超期羁押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主管领导的责任。积极推进检察队伍的建设工作。(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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