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0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一峰特拉维夫二十六日专电)一名以色列男子十一年前在住家附近不小心开车撞死骑脚踏车的儿子。最近在法院的调停和在律师协助下,这位父亲和保险公司达成和解,获得五十万谢克(约十二万五千美元)的“心理创伤”赔偿费。
以色列“国家报”今天引述负责这件案子的律师高哈的话报导,这起事件的当事人原本认为是他个人的缺失造成儿子惨死在他的车轮下,所以没有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但在高哈不断地劝说下,在事情发生后几年后,当事人才同意由律师代表他和保险公司打官司。
高哈向法院表示,在车祸发生前,他的当事人身体健康,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但在压死他自己儿子的事件后,经常做恶梦,心理忧郁无法上班,还要看病;按照当事人和他投保的保险公司之间的保约,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他的当事人多年来无法正常工作、和看心理医生的损失。
保险公司原本拒绝赔偿,但在高哈不断的提出告诉和谈判后,地区法院同意保险公司以五十万谢克理赔这名撞死自己儿子的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