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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師:從華人綠卡吊銷案裁決看其影響
美律師:從華人綠卡吊銷案裁決看其影響
圖為美國社安號、綠卡等示意圖。(Shutterstock)
2026-06-27 10:48 中港台時間|06-27 11: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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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芳採訪報導)美國最高法院6月23日對「Blanche v. Lau」—司法部長訴劉慕才(Muk Choi Lau)案作出裁決,裁定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可以在綠卡持有者涉及未決刑事案件時,先以移民假釋(parole)身分允許其入境,而不必達到較高證據門檻;至於其最終是否會失去綠卡資格,仍須依後續移民程序決定。

資深移民律師周梅表示,這個案件之所以受到關注,不是因為它討論刑事犯罪本身,而是因為它涉及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當綠卡持有者在入境時涉及尚未結案、且可能影響其入境資格的刑事案件時,CBP究竟如何處理其入境身分。「這個案件是最近美國最高法院一個很有代表性的移民案件。」

那麼對於綠卡持有者來說,從這個案件中需要了解哪些訊息?案件的裁決對未來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就此我們採訪了周梅律師,讓她為我們疏理了此案件的來龍去脈和一些關鍵的提示。

資深移民律師周梅,加州高等法院執業,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本人提供)
資深移民律師周梅,加州高等法院執業,美國移民律師協會會員。(本人提供)
案件的背景和爭議的焦點

這個案件中的劉先生於2007年取得美國永久居民(綠卡)身分,在新澤西州經營商品生意。後來,他因涉嫌販售仿冒商標的商品而遭到刑事起訴。不過,在刑事案件尚未審結期間,劉先生曾離開美國,之後又返回美國。周律師指出,「值得注意的是,當時他取得綠卡尚未滿五年。」

當劉先生返回美國、在紐瓦克機場接受CBP查驗時,海關官員發現他正面臨刑事指控。CBP當時沒有將他視為以永久居民身分正式入境(admission),而是依照移民法,以移民假釋(parole)臨時准許入境的方式讓他進入美國。

周律師解釋到,「所謂移民假釋,並不是取得合法入境身分,而是一種臨時准許入境措施,讓當事人在案件結果尚未明朗之前,可以暫時留在美國境內。」

之後,劉先生的刑事案件被法院判決有罪。由於案件涉及販售仿冒商品,因此產生另一個移民法上的問題,也就是這項罪名是否屬於「涉及道德敗壞罪」(Crime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簡稱CIMT)。如果屬於CIMT,移民機關便可能據此啟動遣返程序,甚至撤銷其永久居民身分。

不過,周律師表示,案件真正的爭議點,其實不是劉先生是否犯下CIMT,而是當初CBP究竟應不應該把他作為移民假釋入境,而不是作為永久居民正式入境。「原因在於,這兩種身分所適用的法律程序完全不同。」

如果CBP當初是以永久居民身分准許他入境,那麼後續若因刑事定罪而處理其身分問題,政府通常需要通過遣返(deportation/removal)程序,而且永久居民本身享有較完整的程序保障。

但如果CBP只是以移民假釋身分讓他入境,那麼政府後續適用的便是「是否具有入境資格」(inadmissibility)的法律程序,當事人的法律地位與可主張的權利都會有所不同。

「因此,本案真正的法律焦點,就是CBP在邊境當下,究竟應以什麼標準作出判斷。」

第二巡迴法院的意見與最高法院的裁決

劉先生後來主張,CBP不應僅因他當時有一宗尚未審結的刑事案件,就把他改以移民假釋身分入境。他認為,政府至少應該提出更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最終極有可能被定罪,才能作出這樣的決定。

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支持了這項看法。該法院認為,CBP不能只看到一項尚未結案的刑事指控,就改變永久居民的入境身分,而應該具有更高程度的證據,也就是所謂「明確且令人信服的證據」(clear and convincing evidence),足以顯示當事人最終極可能因相關犯罪而失去入境資格。

美國政府不同意第二巡迴法院的判決,因此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最終推翻了第二巡迴法院的判決。

最高法院認為,CBP官員每天面對大量入境旅客,不可能要求其在入境現場,就依照法院審理案件的高證明標準,詳細判斷每一宗刑事案件最終是否一定成立。對CBP而言,只要當時已知該名永久居民涉及正在進行的刑事案件,而該案件若最終成立,可能影響其入境資格,CBP便可以依法先行以parole方式准許其暫時入境,等待刑事案件結果出爐,再依結果決定是否恢復其永久居民待遇,或進一步啟動移民程序。

因此,最高法院認為,CBP在邊境執法時,不需要適用第二巡迴法院要求的「明確且令人信服的證據」標準。不過,最高法院並沒有裁定劉先生一定應被遣返。

法院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繼續審理,要求進一步判斷另一個尚未解決的重要法律問題,也就是「販售仿冒商品這項犯罪,是否構成移民法所稱的CIMT。」只有當該罪名符合CIMT的法律定義,政府才可能據此撤銷其永久居民身分並進行遣返。

對最高法院裁決的解讀和有關爭議

周律師說,「因此,最高法院此次判決,真正確立的是CBP在邊境的裁量權範圍,而不是直接決定劉先生是否可以保留綠卡。」

「至於外界有些媒體將這項判決解讀為川普政府全面收緊對綠卡持有者的限制,我認為需要比較客觀地看待。就事論事而言,CBP過去在遇到永久居民涉及未決刑事案件時,本來就經常採取以parole方式准許入境、等待刑事案件結果的做法。」

她說,「這次案件之所以受到高度關注,是因為第二巡迴法院曾要求提高CBP的證據標準,而最高法院最終否定了這項要求。」

當然,自由派大法官也提出值得思考的疑慮。「例如,傑克森大法官在不同意見中指出,如果政府未來濫用這項裁量權,是否可能藉由邊境執法,將原本享有永久居民權利的人改以parole身分入境,進而影響其工作、貸款、銀行帳戶等各項權益,甚至成為針對特定移民群體的工具。這是她提出的重要政策層面的擔憂。」

周律師指出,「不過,就目前最高法院判決本身而言,並沒有授權政府可以任意剝奪永久居民身分,而是確認CBP在面對涉及未決刑事案件的永久居民時,可以先採取parole方式處理,再等待後續司法程序完成。」

這一案件對綠卡持有者的影響和啟示

對此案的裁決並不代表所有綠卡持有者都會受到影響。絕大多數沒有犯罪記錄、沒有涉及可能被視為「可驅逐罪行」(deportable offenses)或「不得入境罪行」(inadmissible offenses)的永久居民,正常出入境並不會因這項裁決而改變。

換句話說,最高法院此次裁決並未改變綠卡本身的權利或資格,也沒有賦予政府隨意撤銷綠卡的權力,它改變的是政府在邊境處理涉及刑事問題的返美綠卡持有者時,所需達到的證明標準較以往降低了。

周律師表示,對一般綠卡持有者來說,這個案件最大的啟示其實很簡單:如果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正在接受刑事調查、或有其他可能影響移民身分記錄的人士,在國際旅行前一定要格外謹慎。她說,「因為刑事案件除了刑事責任之外,往往還會衍生移民法上的後果,甚至可能影響多年來辛苦取得的永久居民身分。」

「對綠卡持有者而言,避免任何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的行為,始終是保護自身移民身分最重要的一件事。」最後她說。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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