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決議案 抵制跨國鎮壓 籲制裁 | 大紀元
大紀元
歐洲議會通過決議案 抵制跨國鎮壓 籲制裁
歐洲議會通過決議案 抵制跨國鎮壓 籲制裁
圖為位於法國史特拉斯堡的歐洲議會大樓(攝於2020年1月27日)。(Thomas Niedermueller/Getty Images)
2026-06-30 21:14 中港台時間|06-30 21:14 更新
人氣 68

【大紀元2026年06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奕採訪報導)歐洲議會6月16日通過一項決議案,呼籲歐盟和成員國對跨國鎮壓採取「零容忍」立場,嚴厲打擊和制裁在歐盟境內發生的各類跨國鎮壓行為。

這份決議案(PDF)以434票贊成、128票反對、104票棄權的投票結果通過。決議案多次點名中共,指出中共開展全球規模最大、最系統的「跨國鎮壓」行動。

國際知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告訴大紀元,這份決議案是一次「警示」和一聲「響亮的號角」,「歐洲各國政府應落實該決議中的每一項建議。」

位於華盛頓DC的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AFPI)中國政策高級主任陶智(Piero Tozzi)告訴大紀元,「此次投票只是第一步」,「政府以及民間各界有待學會識別跨國鎮壓,以便制止此類行為,並將肇事者繩之以法。」

歐盟發言人告訴大紀元,「歐盟正日益密切關注全球範圍內的此類活動,並動用人權政策工具箱應對。」

跨國鎮壓侵犯國家主權與國家安全

歐洲議會在決議案中認定跨國鎮壓屬於外國干涉手段,破壞「自由、民主、平等、法治及尊重人權等價值觀」,「侵犯了基本權利和國際法,同時也損害了歐盟及其成員國的主權與安全」。

「居住在歐盟境內的每個人,無論其族裔或國籍如何,均享有歐盟法律(包括《歐盟基本權利憲章》所保障的權利)下的平等權利與保護。」

「主管的國家和歐盟當局必須保障並維護居住在歐盟境內的每個人的個人權利。」

「跨國鎮壓」是指國家、威權政權、國家附屬實體或其代理人,為維護自身利益而採取蓄意行動或發出威脅,針對居住在海外的個人或群體(及其支持網絡和家庭成員)實施恐嚇、噤聲、脅迫或傷害的行為。

決議案指出,「跨國鎮壓(TNR)是一種蓄意的、系統的、有針對性的鎮壓行為,即(外國)政權或其代理人越過國界,在其領土管轄範圍之外實施行動,廣泛利用身體(攻擊)、心理、數字、法律、行政及其它形式的手段,侵犯基本權利,旨在恐嚇、威脅、噤聲、脅迫、控制或以其它方式傷害居住在國外的個人或群體,及其家庭成員或支持網絡。」

多次點名中共

決議案指出,「跨國鎮壓主要由威權政權實施。」

「在歐洲及全球範圍內,實施跨國鎮壓的主要國家包括俄羅斯、中(共)國、伊朗和白俄羅斯。

「中(共)國開展了全球規模最大、最系統的『跨國鎮壓』(TNR)行動,並依託廣泛的域外基礎設施——包括與國家有關聯的實體、海外警務服務站、僑民團體、學術與學生組織、媒體機構及數字網絡——通過監視、騷擾、法律與經濟施壓、濫用國際刑警組織機制、強制遣返及恐嚇家屬等手段,對僑民群體中的個人及相關人員識別、監控、恐嚇和脅迫。

「人權捍衛者的報告顯示,中(共)國在歐洲領土上非法設立祕密警務站,並利用代理人開展活動,實施監視和強制遣返,手段包括威脅其親屬,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實施綁架。

「香港2020年《國家安全法》及2024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主張域外管轄權,並已被用於實施跨國鎮壓,包括以起訴和引渡相威脅來針對歐洲政界人士,以及針對居住在歐盟境內的活動人士和學者發布逮捕令和懸賞通緝。」

建議行動和制裁

為打擊跨國鎮壓行為,決議案提出了數十項建議。包括:

*以最強烈的措辭譴責跨國鎮壓和外國干涉行為,包括在歐盟成員國內實施的此類行為;

*呼籲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承認,跨國鎮壓是一種不可接受且非法的做法(主要由威權政權實施),並承諾採取「零容忍」態度,即針對在歐盟領土上發生的任何形式的跨國鎮壓,採取果斷、協調且全面的行動;

*敦促成員國將跨國鎮壓相關規定納入本國法律體系;

*強調跨國鎮壓存在嚴重的漏報現象,收集可靠數據對於了解其規模至關重要;

*認可民間社會組織在記錄最隱蔽形式的跨國鎮壓——包括數字監控、金融打壓、行政騷擾及代理人脅迫等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呼籲成員國與最易遭受跨國鎮壓影響的僑民群體保持密切聯繫;

*呼籲成員國為執法、司法、金融、網絡安全、移民及庇護部門的人員提供關於識別和應對跨國鎮壓的專門培訓;

*呼籲歐盟委員會和歐洲對外行動署(EEAS)與包括歐洲刑警組織(Europol)在內的歐盟相關機構合作,建立針對跨國鎮壓的歐盟數據收集、監測和報告機制,涵蓋歐盟境內及全球範圍內的事件,允許公共當局和利益相關方提供信息,並供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用於制定、完善和評估其打擊跨國鎮壓的政策。

*呼籲理事會任命一名負責應對跨國鎮壓問題的協調員,該協調員可作為中央聯絡點,並協助制定關於應對跨國鎮壓的歐盟總體戰略;

*呼籲歐盟委員會和歐洲對外行動署確保系統性地考慮將從事跨國鎮壓的個人和實體列入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又稱「歐盟馬格尼茨基法案」)的名單,並明確將跨國鎮壓列為即將出台的歐盟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制裁制度下的制裁依據。

國際知名律師:提供具體解決方案 堪稱典範

國際知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告訴大紀元,「該決議內容詳盡,詳細指出了跨國鎮壓問題,並提倡採取一系列具體解決方案。該決議堪稱典範,為任何重視並希望應對跨國鎮壓問題的國家(無論是否為歐盟成員國)提供了一份行動計劃。」

「該決議是一次警示,也是一聲響亮的號角。它應當喚醒各國,使其認清跨國鎮壓的現實狀況及其帶來的危險。」

「這些建議切合實際,涵蓋了跨國鎮壓的諸多方面。」

「歐洲各國政府應落實該決議中的每一項建議。」他說,「歐盟理事會也應採取行動。」

華府智庫專家:決議案是第一步

位於華盛頓DC的美國優先政策研究所(AFPI)中國政策高級主任陶智(Piero Tozzi)告訴大紀元,「歐洲議會通過的這項『零容忍』決議——加上近期英國法院判定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一名負責人因針對流亡異見人士而有罪——表明歐洲已開始意識到中國共產黨在其領土上實施的『長臂』鎮壓。

「總體而言,人們對中共國家安全部特工及統戰人員實施的惡意活動,比如從騷擾神韻演出到對異見人士進行人身攻擊等行為,缺乏足夠的認識。

「此次投票只是第一步。

「接下來的工作包括教育國家和地方層面的執法人員、檢察官、政界與社區領袖以及廣大公眾,使其學會識別跨國鎮壓行為,並提供相應的舉報途徑,以便制止此類行為,並將其繩之以法。」

歐盟發言人:密切關注 以人權政策工具應對跨國鎮壓

就歐洲議會通過的這份決議案,歐盟一位發言人在回覆大紀元記者的郵件中表示:「跨國鎮壓,違反了國際人權法。」「維護公共安全與公共秩序屬於歐盟成員國的專屬職權範圍。」

「歐盟正日益密切關注全球範圍內的此類活動,並動用人權政策工具應對。」

「在與相關國家政府的關係中以及在自身職權範圍內,我們利用現有工具採取適當行動應對跨國鎮壓活動,例如:提出正式交涉、在人權對話中進行討論,以及在多邊論壇採取行動。」

2020年12月7日,歐盟理事會建立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允許歐盟對世界各地嚴重侵犯人權的個人和實體實施定向制裁,包括:凍結資產、禁止入境歐盟、禁止歐盟個人和企業向被制裁對象提供資金或經濟資源等。

責任編輯:高靜#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我們
請進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護善良正義,值得奮戰到底
大紀元電子報
一旦重大新聞發生,我們會立即發送到您的電子郵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