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外经贸厅副厅长受贿四千多万被判死刑 |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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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外经贸厅副厅长受贿四千多万被判死刑
2004-09-10 16:22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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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9月10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0日电)河北省外经贸厅副厅长李友灿非法收受四千七百四十四万余元人民币,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今天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新华网报导,法院指出,李友灿担任河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兼河北省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主任期间,于二00一年8月至二00三年4月,利用掌管汽车进口配额审批分配职权,非法索取和收受财物四千七百四十四万余元,被追缴赃款、赃物及被扣押财产两千八百三十七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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