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6月17日,中华民国立法院召开“打击及防制活摘器官”公听会,聚焦台湾是否应制定专法,防堵国人卷入中共活摘器官、器官移植旅游与跨境共犯结构。与会专家学者指出,换肝名医陈尧俐中介9名病患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案不是终点,台湾器官移植制度的破口仍待补上。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Taicot)在脸书发文指出,陈尧俐案成为全台首例非法中介境外器官移植遭废照案例。但在立法院“打击及防制活摘器官”公听会中,多位专家提醒:真正需要补上的,是跨院所通报、境外移植查核与医事人员惩戒制度的破口。
台湾换肝名医陈尧俐等人因中介9名病患到中国接受器官移植,从中获取新台币1,466万(约49.12万美金)中介费,遭法院判决有罪。卫生福利部确定废止其医师证书,成为台湾医师中介病患赴中器官移植废证的首例。
彰基体系发言人、南投基督教医院院长张尚文表示,医院在发现陈尧俐可能涉及频繁赴中国参与来源不明器官移植后,认为其行为已严重背离医师法与医学伦理。
张尚文指出,彰基因此未等司法定谳,即做出财团法人医院可采取的最严厉处分:不续聘。但问题在于,不续聘之后,这名医师仍可能带着患者到其它医院“重操旧业”。他建议,台湾应建立“跨院所医事人员危机通报平台”。
纪录片《国有器官》制作人Cindy Song则从中国端脉络提醒,陈尧俐案不只是台湾医师中介问题,也牵涉中国移植体系中器官来源不明的疑点。她提到,陈尧俐介绍的病人曾前往中国器官移植专家臧运金所在的青岛大学肝移植中心;而据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官网资料,臧运金在4年7个月内参与1,600例肝移植,平均接近每天一例。
Cindy Song也引用采访证人所描述的医院地下六层与地下室情况,包括有人曾被关在北京武警总医院地下六层黑暗处,并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尖叫声;另有证人谈到,医院地下室曾有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并在地下室“做器官摘取”。这些证词让大量移植背后的器官来源,更需要被追问。
心脏血管外科专科医师吴欣岱提醒,境外器官移植中的病患不一定只是共犯,也可能同时是器官买卖制度下的受害者。她指出,陈尧俐案起诉书中的9名患者,有6人在移植5年后死亡;有患者回台不到一周,即因严重排斥反应死亡.
吴欣岱指出,台湾也有患者在中国手术台上死亡。她说,这不是“透过付出金钱,而得到更好生命”的医疗行为,而是在共犯结构中,透过患者对死亡的恐惧、对慢性疾病的焦虑,剥削其金钱,甚至让患者在死前承受巨大痛苦与没有保障的医疗过程。
张尚文也进一步指出,早在2008到2010年间,已有患者家属因境外移植后死亡而通报地方卫生局,当时也曾召开医师惩戒委员会,但“完全没有惩处”。他认为,如果当时惩戒制度真正有功能,事情不会拖到现在才揭发,也不会有更多受害民众。
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表示,从台湾医院端的通报破口,到中国移植体系的器官来源疑点,再到台湾病患同样可能成为受害者,陈尧俐案显示:反活摘不能只靠事后废照,必须透过专法建立跨院所通报、境外移植查核与完整究责机制。
在公听会中,两位国际专家——医师反活摘器官组织(DAFOH)欧洲区副主任Andreas weber,畅销书《按需杀戮》作者、英文《大.纪.元;时报》资深编辑Jan Jekielek从不同角度指出:中共活摘器官不是单一医疗违规事件,而是一套结合迫害、拘禁、器官配对、跨境移植与国际共犯风险的系统性犯罪。因此,台湾需要的不只是一般医疗管理,而是能追查、阻断、预防共犯结构的专法。
Andreas Weber医师从立法角度指出,要有效打击中共活摘器官,机制必须针对“活摘器官这个行为本身”,也要检视病患、医师、医院、大学是否可能涉入共犯结构,并使器官移植相关合作透明化。他期待台湾能够“成为打击活摘器官恶行的灯塔”,也希望这部专法能顺利通过,“成为照亮受害者的一道希望的曙光”。
Andreas Weber医师建议,台湾应建立完整法律机制,包括防止民众因器官移植旅游间接涉入谋杀、暂停与中共不透明器官移植体系的相关交流、定期召开国会听证会、建立医事人员宽免申报机制,并禁止从中国输入人体器官或组织。
Jan Jekielek说明,法轮功学员之所以成为主要受害群体,是因中共将其列为“黑五类”大规模迫害下,把遭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拿来做血型检查、组织配对、器官扫描,并建立资料库。
Jan Jekielek指出,中共器官取得方式,与普世伦理系统正好相反。在正常制度中,是因意外出现可能捐赠者,再由等待中的受赠者进行配对;但在中国,却是“先确定单一受赠者”,再从“被监禁的活人器官库”中选出所谓捐赠者,并“按需杀戮”。
责任编辑:叶紫微#


















































